评论:让“黑食品”远离餐桌
核心提示:
发展经济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民生,食品安全就是餐桌上最显要的民生。关心食品安全,打击“黑食品”,净化百姓餐桌,从中央到地方,动作频频,实属好事,可谓全国上下都已意识到净化百姓餐桌的重要性。
我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频频挥动的法拳虽已显威,但执行力度与配套措施却稍显滞后。就拿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这一配套措施来说,虽然2011年开始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部署,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但局地“黑食品”仍不断刺痛国人眼球。究其根源,恐是“法拳”尚未能震慑那些作奸犯科的灵魂。高压线通电才有威慑力,捍卫餐桌安全,既要织密法网,更要不断挥出执法重拳,使不法者“步步惊心”。
我们当前亟待完善公众监督与全方位举报体系,及时发现并严打“黑食品”,依法重惩,让其一次作恶即倾家荡产;其二,严惩监管部门或监管人员的“主动失职”行为,扫清当前监管领域存在的“潜规则”,堵塞监管缺漏。唯如此,才能抓住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三寸要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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