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120”事件续:温州市急救中心作出8项承诺

2013年06月20日 05:55:03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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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山寨120黑幕曝光 急救中心多人被处理

  温州网讯 病人家属拨打120,来的却是辆山寨120急救车。温州市卫生局昨天通报,涉事的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已从6月18日起停业整顿3个月。同时,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严厉打击以非法医学转运来牟利的行为,实施“五项禁令”规范危重病人转院。温州市急救中心也在昨天向社会发出公开承诺,并公布投诉电话。

  华侨伤骨科医院停业整顿

  6月6日和6月9日,市卫生局针对此事的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近日,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也开除了救护车管理员郑某某和驾驶员胡某,对副院长吕某某予以免职处理。

  同时,鉴于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内部管理混乱,依法依规执业意识淡薄,对自有救护车的使用缺乏必要监管,导致该院车辆擅自仿冒全省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车辆标识,并用于承接非接单位的转院病人运送业务。6月16日,市卫生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医院作出了停业整顿3个月的责令限期改正事先告知书。

  “五项禁令”规范转院

  市卫生局公布的“五项禁令”为:

  严禁非法救护车进入医疗单位;

  严禁违反医疗安全制度进行转院;

  严禁在医院内张贴或分发联系救护车的广告信息;

  严禁医院人员为非法救护车提供出院、转院病人信息;

  严禁医疗卫生单位挪用、出租救护车或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市卫生局要求,院际转运危重病人的,转出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调派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随车监护,一经发现可疑车辆应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电话96301)。

  市卫生局明确表示,对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个人或单位,市卫生局将按相关办法,将其列为纠风工作“问题单位”或“问题个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列为“问题单位”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监察建议,给予“问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对被列为“问题个人”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其不得晋级、晋职,暂停执业活动,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对收取的不当利益,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

  对泄露信息,造成重大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移送司法机关。

  筹备组建市院后转运服务站

  打击非法行为的同时,市卫生局正计划组建市院后转运服务站,从根本上解决院后转运问题。

  据介绍,市院后转运服务站计划由有资质的汽车运输公司(如交运集团)或温州卫投集团负责组建,与市急救中心共享相应通讯、调度、监控系统,并设置独立的服务热线号码。

  服务站的服务范围明确为医院病人出院回家康复、放弃治疗回家临终的转运业务,不承担危重病人转送上级医院治疗的任务。

   市急救中心八项承诺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恪守医德规范,文明行医,廉洁行医,热情为病人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急救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积极抢救,严禁推诿病人。

  3、院前急救工作遵循统一调度指挥,规范派车,落实“就近就急、就病人(家属)意愿、就符合转送目的地医院功能”的转送原则。

  4、方便群众和患者,实行24小时急救服务受理。对接收到的呼救电话,做到1分钟调度,3分钟出车,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5、严格执行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价格公示上车。

  6、努力做好大型集会、重大比赛和活动的现场急救保障工作。

  7、积极开展普及急救知识、急救常识和急救宣传教育工作。

  8、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急救服务中工作人员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可向本中心纪检室反映,投诉电话为:56616720,88955120。

N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记者朱奕 苏鼎一 |编辑: 金道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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