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致命电话:拨打急救电话却来了山寨“120”
6月5日下午,在医院ICU病房外见到林女士时,她早已哭成一个泪人,眼眶红肿,声音嘶哑。丈夫还躺在病床上,靠呼吸器维持生命。医院已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这个瞬间变故,始于她那次拨打的120电话。
林女士的丈夫是一位危重病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住了40多天。因为病情需要准备从温州转至杭州治疗,林女士拨打120寻求急救车辆用于跨市转院。林女士说,120接线员提供了市急救中心的固定电话88570120,自己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随后一辆救护车来到医院与其对接。
6月3日,林女士的丈夫离开重症监护室上了这辆救护车,准备转院去杭州。“上车后,戴上救护车上的呼吸机,马上就出问题了,他拼命摇手,表示不舒服,紧接着就呼吸困难,我们赶紧打电话给楼上ICU(重症监护室)的医生,医生下来一看,说这个呼吸机不行,要马上回ICU。”
林女士丈夫的姐姐黄女士告诉记者:“拔掉那个呼吸机之后就发现肺里大出血了。”转院已无可能,林女士的丈夫立即被重新送入重症监护室抢救。次日,医院下发了两次《病危通知书》
出事后,林女士的亲属们发现,这辆救护车不仅仅是呼吸机有问题,车子本身以及跟车的医生,都不是温州市急救中心的。
冒牌120救护车是否挂靠伤骨科医院?
蹊跷的是,该车行驶证登记照片显示,驾驶室车门喷有“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字样,而在实际接送病人时,这行字已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浙江医疗急救”字样,乍看与市急救中心的120救护车很相似。
“连车都弄得一模一样,我们根本分辨不出真假。”病人家属气愤地说,“如果是华侨医院的救护车,我们打死也不会上的。”
自称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副院长的吕爱莲解释:“这是因为今年上半年,上面要求我们的救护车不能喷自己医院名字,所以就把它涂掉了,换成现在这个模样。”
吕爱莲称:“我们的病人多是外伤,行走不便,所以申请了辆救护车送病人回家,但一般不会接送重症病人。”至于车子怎么开到温医附二院接送病人去杭州,吕爱莲称自己一概不知,“那是驾驶员私下赚外快,我们肯定要开除他。”
业内人士称,一些民营医院存在私人出钱买救护车挂靠医院的现象,“因为医院可以申请到救护车,个人就能避免山寨车被打击的风险。”
吕爱莲坚称该车是归医院所有,并非私人挂靠。
02黑幕曝光:急救中心有人倒卖病人信息
病人家属拨打的是温州市急救中心的电话,派出来的车子却属于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驾驶员“120胡”对哪家医院、哪个病区、哪个病床、哪个病人,需要什么服务一清二楚,并能在指定时间到达病人身边,提供一系列服务。“120胡”在这个灰色链条里面不仅当驾驶员、“代表120”联系病人家属、同病人家属签合同,也负责寻找执业医师跟车,一人分饰多角。
“120胡”说,事实上他只承担一个“马仔”的角色,负责管理救护车的是一名姓郑的妇女,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则是“幕后操盘手”。
那么郑某又是如何与市急救中心的人挂上钩的?郑某称5月份的时候,自称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她,说有生意让她做,并谈好合作价,每单生意对方提成20%。
此外,郑某还称每做完一笔生意,“120的人会通过电话去向家属打听我们的报价,所以我们给的提成不敢有水分。”
市急救中心陈姓主任证实:“确实是我们的接线人员暗箱操作,将转院病人的信息私底下透露了,从中收取好处费。”陈姓主任未透露这名接线员的名字,只称是“事业编制,正式职工”。
陈姓主任称,那名接线员起先否认自己参与此事,后来将“120胡”的通话记录打印出来一比对,发现他在事发当天及事后,与“120胡”有多次联系。而这名接线员所用的联系方式,则是他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
“120胡”提供了两个手机号码,一个尾号是7728,另一个尾号为8801。他称这2个号码使用者都自称是市急救中心的人,“7728”这个号码有时接听的是男音,有时是女音,“打过来一般是讨论什么时候去接送病人及病人的病情等。”
按照“120胡”的说法,市急救中心应该不止一人参与倒卖病人信息的活动,郑某也认同这一说法。
03后续进展:急救中心多人被处理 又有临时工的份
温医附二院急救中心ICU病房内,受害者黄先生躺在病床上,病情不容乐观。 昨天晚上,温州市卫生局就温州市急救中心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一事,作出处理决定:
对市急救中心职工林某、厉某给予开除处分,对临时工作人员林某、叶某予以辞退;
对市急救中心调度科副科长吴某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其调度科副科长职务;
对市急救中心主要负责人陈某给予记过处分;
市卫生局方面表示,该事件发生的主要事实是市急救中心个别工作人员将120接线信息告知他人获取个人利益,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败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时,该事件也暴露出市急救中心班子对职工教育不力、管理不严,日常监管手段缺乏等突出问题,严重地损害了卫生系统形象。
04律师说法:急救中心存管理过错 应承担部分赔偿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
本事件中,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出售了来电病人及家属的个人信息,购买信息的个人或单位实际上利用了该信息实施了违反行业道德的相关行为,结果致使病人客观上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损害。120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病人的病史信息及家属联系电话,应参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隐私保护条款,认定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买卖双方均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冒牌救护车所属单位是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不管是他人挂靠该医院从事救护车运营工作,还是事件本身就是医院行为,或是医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该行为,从客观的情况看,都应视为医院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均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随车医生在工作之外,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所在的温州中山医院在确实不知情的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售他人信息,受害人家属基于信赖而导致身体损害,单位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民营医院救护车冒出山寨120救护车这种现象,是在各医院或工作人员之间默契的利益链接下所形成的,市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也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入刑并没有切断种种黑色利益链条,说明这不仅仅是法律实施的力度问题,而是法律制裁的覆盖面上存在不足。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合敬:
患者病危的直接原因,如果是救护车设备原因或操作不当,救护车所属医院负有直接责任。即便医院称是驾驶员私人所为,他们并不知情,也需要由医院方自己举证。
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将病人信息委托给民营医院谋利,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05相关评论:托付的是生命 倒卖的是信任
只有在生死关头,人们才会想到120——这个救命的电话,这个被求生者当做有可能留住自己或者亲人生命的绿色通道。
但是,林女士在为她病危的丈夫转院杭州而拨打120后,前来接送病人和家属的,是一辆差点令病人当场毙命的山寨“120”。
这是一条通向死亡的黑色通道,是一个托付给120急救的生命,却被120用来倒卖了的一笔交易。
危重生命的信息,成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用来赚钱的工具,高于一切的已经不再是生命,而是贪婪无耻的私利。林女士眼里,巨额的医疗费、病人遭受的医疗痛苦、本地医院倾注的心力,因为“派”来的这辆山寨“120”,而都白费了。她的丈夫,更因此生死难料。
调查显示,林女士绝不是120与民营医院瓜分利益的第一票生意。求生的信号,在肮脏的灵魂面前,只是一个赚钱的信息,他们要的是钞票落袋,丝毫不顾自己的人性落地。
左口袋吞噬的是病人的金钱,右口袋吞噬的是求生的希望,还有民众对120这个神圣的数字的信任。什么救死扶伤,什么人道主义,危重病人的生命,只是这些人用来中饱私囊的一个个筹码。
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当时面对“当天当时谁接线”、“120为何派出的是山寨车”的质问,急救中心负责人竟一次次以“不方便透露”搪塞应对。
这是对每个市民生存环境的追问,是对一个急救机构公信程度的追问。如果把生命放在第一位,面对这些关于生命的追问,救护中心究竟还能有什么不方便透露?
不方便透露的是道德灵魂出卖过后谁拿到了多少钱,是一笔笔肮脏的交易中伸出过多少只肮脏的手,是对待盼求生的危重病人的心肠能有多硬。
看着那些垂危的生命、痛心的亲人,被你120背地里“人款两讫”叫来的车接走,你们就没有动过恻隐之心?看着那些听到120救护车声音迅速避让的车辆和路人,你们就没有过愧疚之意?
120都不能信任了,倘若处理120的事再不能让人信任,轰然倒地的,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生命,对这个神圣职业的信任。人们有理由担心,下一个被120当成赚钱的私活而倒卖的,或许就是自己。
06延伸阅读:山寨120多过正规车 为何屡禁不止
车顶装警报灯,车身贴“浙江急救”,“120”字样自己喷,车内也备氧气瓶、担架等部分医疗设备,市民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出正规急救车和“山寨”急救车的区别。据2011年不完全统计,温州市区有“山寨版”急救车40多辆,数量超过正规急救车。
无特种车辆通行证、无配备正规医护人员、无齐全的急救设备,“三无”是“山寨”急救车的特点,这注定了它无法保障病人急救所需。有关部门曾对这些“山寨”急救车进行打击,但是,效果甚微。
正规急救车数量少、增长慢以及医疗服务存在空白区等原因,给“山寨”急救车提供了生存空间,生存空间有多大,这块生意的蛋糕就有多大。也正如附二医一位护工说的,有需求就有市场。
结语Epilogue
120,这个被求生者当做有可能留住自己或者亲人生命的神圣电话,竟成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用来赚钱的工具,高于一切的已经不再是生命,而是贪婪无耻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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