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少勇对话网友 夏天台风多安监做好三方面工作
核心提示:夏季高温和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已经《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部门的联系
.网友“遇不平就说时间”提问:请问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江少勇答复:《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有6项权利和4项义务:
(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援。
网友“阿狸”提问:最大的隐患是防火问题,家家都用天然气管道,各家对接头的软管变质漏气、灶台漏气不能及时修理,我们小区比较多,调查很多家都有这样的问题,又不知道找哪家正规的厂家修,怕被骗了,这种事真的出现问题到底要找谁?
江少勇答复:根据现有的职责规定,市行政与执法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据了解,《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购买使用超过8年,或有严重漏气、燃烧工况严重恶化的灶具,应报废处理,燃气软管使用年限达2年,或发现存在破损、老化现象的,应该予以报废。对于燃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于市行政与执法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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