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存13亿余元 “海鹤药业”老板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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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涉嫌非法吸存13亿余元,“海鹤药业”原法定代表人叶可为被指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7月29日,鹿城区检察院向鹿城区人民法院就此提起公诉。目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择期开庭审理。
叶可为,市区人,现年53岁。原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温州百顺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7月17日,叶可为被鹿城警方刑拘,同年8月22日被鹿城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期间,叶可为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收购海鹤药业、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钰洲酒店、写字楼及资金周转等为由,并承诺给予1.5分~6分的月息,先后向8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3亿余元。
叶可为先后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收购有关公司、酒店、写字楼及支付利息等,造成众多人员的资金无法偿还。
公诉机关认为,叶可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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