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醉驾局长将受到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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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针对瓯海区水利局局长周某某醉驾被拘一事,瓯海区委常委会昨天部署开展全区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吸取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目前,瓯海区已决定停发周某某工资待遇。瓯海区纪委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周某某案件司法部门的处理情况,给予其党政纪处分。
周某某醉驾事件发生后,瓯海区委责成该区纪委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处理,并认真贯彻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该区要求,全区各级党织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全区各单位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餐;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要严肃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涉嫌酒驾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审查,并按《温州市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试行)》进行从严从重处理。要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相关纪律,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凡发现公车私用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全区党员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参加带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全区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一律不准在娱乐场所接受陪侍服务,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党纪政纪予以处分。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温州市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一律不准借机敛财。
该区将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等行为的,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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