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男子被冤枉关了八个月 污点证人曝光伪证内幕
核心提示:黄贤泮遭人诬陷,以故意伤害罪被判11个月。关了8个月后,在家人的努力下,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涉嫌诬告的4人被批捕
今年7月初,李某、陈某被刑拘。7月8日,黄某投案自首后也被刑拘。
8月2日,苍南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黄某、李某、陈某、郑某(在逃)批准逮捕。
6月27日,苍南县公安局已将上述情况通报苍南法院。苍南法院初步认定黄某有诬告陷害嫌疑,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让黄贤泮取保候审。
昨天,苍南政法部门表示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该案进行复查、督导。
事后
黄贤泮离幸福越来越远
黄贤泮一家都是做生意的,二哥开外贸公司,妹夫开担保公司。他自己从部队退伍后,组建了个施工队,包工程做建筑,一年能赚个几十万。
被抓那天,他新开的担保公司正在装修,即将开业。
被抓那天,他的女儿不到2岁,而妻子刚怀有身孕。
他说,被抓当晚他就被送进了看守所。“想不开,刚开始8天8夜睡不着。”
他每天喊冤,向看守所民警反映,向驻看守所检察官写报告,但毫无音讯。
今年3月,看守所给他剃光头。“我没有罪,不剃。”黄贤泮说,由于他不配合,被手脚捆起来,绑在担架10天。每天大小便靠狱友给他换尿包。
第二次被绑的时候,他绝食了4天,对方才把他放了下来。
由于黄贤泮拒不认罪,法院认为其认罪态度较差,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
黄贤泮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看守所呆了8个月零4天,度日如年,精神几近崩溃。
出狱那天,他回到家,见东西就摔,精神恍惚。他说自己只是想不通,但家属怕他出事,送他去了精神病医院温州康宁医院。
经医生鉴定,黄贤泮焦虑忧郁,有思维障碍。每天医药费要一两千元,但他的施工队早已解散,担保公司瘫痪,已经没了经济来源。
8月3日,黄贤泮从康宁医院跑出来,爬到苍南县龙港镇一座房子的6楼楼顶。“我是冤枉的!”他用玻璃割开了自己的手臂、胸口,打算往下跳。和救援人员、家属僵持了六七个小时,筋疲力尽的他才被救下。
“也许我死了,就会给我说法了。”昨天,黄贤泮如此解释自己的动机。
律师说法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既然已证明属冤假错案,造成受害者精神、物质上的损失,黄贤泮可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主要分为两块,一是黄贤泮被关押天数实际经济收入的损失。如果难以举证,一般按当地城镇人口可支配收入计算。二是对身体伤害的赔偿。在关押期间造成的身体伤害,比如患上丙肝,如果能证明看守所存在过错,有因果关系的话看守所应承担相应国家赔偿责任;黄贤泮出狱后自残,这和冤案有因果关系,造成冤案的国家机关也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更重要的,黄贤泮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诬陷者、作伪证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诬陷者、作伪证者作出相应赔偿,更体现法律的公平合理。
但无论国家赔偿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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