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诬故意伤人获刑11个月 公检法都被伪证骗了

2013年08月14日 14:06:38来源:钱江晚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

  苍南居民黄贤湘称,自己亲弟弟黄贤泮被人诬告“打人致对方耳膜穿孔,造成轻伤”,尽管弟弟坚称并未打人,最终却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经亲属反复查证、申诉喊冤,在连续被羁押8个月后,今年6月27日,黄贤泮被取保候审,苍南县法院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昨天,苍南官方通报:黄某伤势涉嫌造假,有诬告陷害嫌疑。目前,黄某及其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

  故意伤人获刑11个月

  一条短信让案件峰回路转

  去年10月3日下午,黄贤泮和堂弟黄贤东一起来到苍南县钱库镇永新南路58号,向经营鞋店的女老板黄某催讨一万元的债务。

  之前黄某曾同意替其哥哥归还借款,但黄贤泮两次追讨都被拒绝,双方就债务催讨起了争执,双方均有谩骂并用手指戳对方行为,但并未发生身体接触及殴打。

  随后双方报警,接警后,钱库派出所到场处置,在简单询问及记录后,让双方就近到位于钱库镇的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检查就医。

  因为双方都没有大碍,所以黄贤泮觉得应该事情结束了,就回家了。

  但事情过去5天后的10月8日,黄某又到钱库派出所控告黄贤泮殴打伤人,并出具了位于龙港镇的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

  这份检查报告显示黄某”左耳穿孔“,后法医鉴定为轻伤。第二天,黄某带来了包括自己店里两名营业员在内的4人作为目击证人,到钱库派出所指证黄贤泮。

  同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以黄贤泮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11月15日,黄贤泮被逮捕。

  2013年3月26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黄贤泮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6月7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黄贤泮有期徒刑11个月,并要求其赔偿黄某7169.61元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但值得注意的是,从始至终,黄贤泮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殴打黄某。“我没有打她,我们隔了一张桌子。”黄贤泮告诉记者,在关押的8个月时间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殴打过黄某,“打就是打了,没打就是没打”。

  正当黄贤泮的家人因为无处为其伸冤而感到绝望时,一位尚存有良知的涉案人员给了他们一丝希望。

  今年5月21日,一位曾参与伪造证据、证词的涉案人员良心发现,将整个伪造证据,陷害黄贤泮的过程,通过短信告诉了黄贤泮的哥哥黄贤湘。

  原来,黄某的丈夫李某得知妻子被人“欺负”后,与朋友陈某、郑某两人商议,由郑某动手,故意击打黄某左耳数下,造成其外伤性鼓膜穿孔。之后,又教唆黄某店内营业员做假证,指证黄贤泮。这个过程中,涉嫌伪造证据、做假证的总共六人。

  最终在黄贤泮家人的哀求下,爆料人向公安机关投案。

  7月8日,犯罪嫌疑人黄某主动向公安局投案,亦供认了其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

  8月2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黄、陈、郑(在逃)等人批准逮捕。

  公检法三家为何无一发现漏洞

  记者从这起案件的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黄贤泮存在犯罪事实的依据中,黄某第二次的医疗检查结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什么舍弃第一次而采信第二次医疗检查结果?另外,几位证人的口供也存在高度一致的特点。几位“证人”都提到了殴打中“右手打左耳”的这一细节。除此之外,证人的证词中还存在许多诸如“路过店门口看到二楼有人在看监控录像”这样明显不合乎逻辑的证词,为什么能通过公检法三家的层层审理呢?

  就这起案件的种种疑点,记者采访了苍南公检法系统的相关负责人。

  记者:黄某舍近求远,不在钱库镇的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就医,而去了龙港镇的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不符合常理,当时警察为什么就没有查呢?为什么就采信了黄某去龙港的苍南第二人民医院的证明?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去哪个医院检查,是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黄某的理由是,害怕黄贤泮再次伤害她,所以换了一个医院。

  记者:民警为什么没有提取监控?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根据苍南县公安局钱库派出所的情况说明,案发现场监控设备容量较小,在该案于2012年10月8日受理时,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已自动删除,无法提取。

  记者:为什么在黄贤泮零口供的情况下,警方拘捕,检察院公诉,最终黄贤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重证据,轻口供。当时有法医的证明,证据确凿就立案了。

  记者:在本案调查取证阶段,警方对黄某提供的4位目击证人均做了笔录。但是对于全程目击证人,也就是黄贤泮这边的证人黄贤东的证人证词,却一直不予采纳,为什么只采纳了黄某一方几位证人的证言,而没有采纳黄贤东的证言?特别是苍南检察院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以证据不足为由要求公安部门进行补充侦查,补充的内容就是黄贤东的说法是不是真实,为什么公安机关依然没有采信黄贤东的说法?

  苍南检察院副院长李杰:黄贤东的说法只是证人证言,而没有其它证据,所以没有采信黄贤东的说法。

  记者: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从被捕,到判刑,公检法三家都没有发现这是个诬陷案件,为什么后来发现这是个错案呢?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今年6月,苍南县公安局接到举报信,信的内容提及到核心的证据,就是黄某等人涉嫌伪造“耳膜穿孔”诬告陷害的事实。后来公安机关查清,黄某的丈夫李某得知黄某被人殴打后,与陈某、郑某商议,由郑某动手,击打黄某左耳数下,造成黄某外伤性鼓膜穿孔。

  记者:没有监控,只有黄某一方的几个证人,加上黄某的伤势的法医鉴定,那也无法直接证明黄某的伤就是黄贤泮打的,警方当时怎么确定的?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开始民警没有拿到监控,后来还是调到了部分的监控,在监控中,有发现黄贤泮和黄某有推扯,虽然没有直接证明打,但从他们精密的伪造证明和监控来判定,当时确实就认定是黄贤泮打人了。

  记者:你们觉得这个案件造成最后的错案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苍南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黄某等人的精心布局和策划,想报复黄贤泮。

  记者:出现错案,当时民警,分管领导,检察院,法院经办人员有没有被追责?

  苍南政法委副书记郭和先:各部门的纪检部门都在自查,一旦发现有涉嫌渎职行为,我们一定追究。

N来源:钱江晚报|作者: 记者苗丽娜 |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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