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奥迪Q5醉驾案:奥迪车主连带赔了25.5万元

2013年08月16日 06:48:56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7名死者家属总共获得了117.5万元的赔偿款,奥迪Q5车主向某因负连带责任,赔偿了25.5万元。

  温州网讯 在昨天的法庭上,7名死者的家属均未对王春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原来,虽然王春国是肇事司机,但他并不是奥迪Q5真正的主人。这辆车原先由当晚一起喝酒的向某驾驶,案发后,他并不承认自己是车主,而且行驶证上的名字是胡某。后经调查,实际车主就是向某。向某的驾驶证早在2008年因没有通过年审而被相关部门注销,他担心自己无证驾驶被发现,就谎称车是从胡某处借来的。

  据法院透露,相关赔偿问题已在开庭前通过调解处理。7名死者家属总共获得了117.5万元的赔偿款,奥迪Q5车主向某因负连带责任,赔偿了25.5万元。向某是实际车主,不是肇事司机,却也要承担部分赔偿款。这也给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车辆外借须谨慎,千万不要忽视借车人万一发生事故的风险。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明江说,根据省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车主将车辆出借他人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作为直接侵权人的借车人固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车辆所有人的车主也不能幸免,所以,在王春国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向某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他可再向王春国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车辆损失及之前垫付的赔偿款进行追偿。“但其中有一种情况,即车主将车辆出售他人,有买卖合同,但未及时办理过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罗明江特别提醒车主,很多人碍于情面,会将车辆借给朋友或是亲戚,殊不知由借车引发的纠纷还真不少。将车辆出借前,一定要对借车人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如果对方没有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上的准驾车型与出借车辆不符,以及在知晓借车人身体状况不适合驾驶机动车辆(如饮酒、吸毒等情况)时不要将车辆外借。另外,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没有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保险的车辆,不但自己不能使用更不能外借他人。

N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缪眎眎 季忠和 |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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