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高中出台奇葩校规:同性交往过密算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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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有网友日前爆料称,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网友戏称这是“奇葩”校规。
违反校规还要交违约金?
在《附录》中,校方列举了22条“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第4条为“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
校方在《协议书》及《附录》中称,“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学生不但需要接受停课、停学等处罚,还需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学生)已向乙方(校方)缴纳的学费、捐资费(代培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予以退还。”
这份《协议书》引来不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怎样才算交往过密?男生之间勾肩搭背,女生之间手拉手都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了吗?学生的违纪行为怎么和钱挂上了钩呢?
校长解释:初衷为杜绝学生早恋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春晖高级中学校长苏连富。他称之前并不知道校德育处制定该《协议书》和《附录》。他认为此举“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辞欠妥。”
“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苏连富说,高中生早恋是校方一直头痛的问题,为防止学生因谈恋爱而影响学习,校方才将此列为严重违纪行为。
那怎样才算交往过密呢?苏连富说,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关系,校方都会跟任课老师、同学了解情况,不会草率判断。
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校规
就违约金的说法,苏连富解释:“校方不会要求违纪学生额外交钱。所谓违约金是德育处在制定校规时不规范的说法。”对于有重大违纪的学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拒绝退还其学费、捐资费等费用。
苏连富称,目前《协议书》和《附录》还处于草拟阶段,之前也借鉴了其他学校的校规,发给学生是为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下周一,校方将根据各方意见对此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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