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校规同性交往过密算违纪
有网友日前爆料称,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网友戏称这是“奇葩”校规。
在《附录》中,校方列举了22条“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第4条为“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
校方在《协议书》及《附录》中称,“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学生不但需要接受停课、停学等处罚,还需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学生)已向乙方(校方)缴纳的学费、捐资费(代培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予以退还。”
这份《协议书》引来不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怎样才算交往过密?男生之间勾肩搭背,女生之间手拉手都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了吗?学生的违纪行为怎么和钱挂上了钩呢?
力挺派:原文挺好的,干嘛刻意抠出那部分
@醉卧没人洗:应该的。我曾经看见两个初中生大街上旁若无人的接吻扫地大爷惊呆。我走过侧头一看两女生。
@彼岸驻足:原文挺好的啊,干嘛刻意抠出那部分
@牧星人在地球:校规与时俱进哈……
@王天文:走在时代前端,校长高瞻远瞩啊
@回到了起點:顺应时代潮流
反对吐槽派校长,我们是人类!
@银鸽不是神马:老师校长不如去教木头石头,木头石头不会说话不会动更不会有感情,可我们是人类。
@黄山唐哈哈:谁给他们权利收取违约金的?
@风华时代2012:“早恋”这个词是中国大陆特有的吧——台湾没有、香港没有、全球所有华人地区的人恐怕都没听说过这个词,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俄语...统统找不到这个词对应的词语。这个词其实就是后文革版的“修正主义”,没有任何真实的意思却可以随便拿来压迫人——它真实地反映了国内教育的粗暴和丧失人性的空洞。
@囧囧而飞:呵(ni)呵(ma),感情这纯纯的学生时代就只有自己一个人才是最好学生最校规的昂!?这已经不是教育了好么!!!管这管那反倒更会增加好奇心好么!!!后果会更严重好么!!!懂么!!!!
@尊昵称涉黄未予显示::哈哈哈,莫非校长被同性深深浅浅的伤害过……
建议派教育部能不能出台个全国统一的标准
@春来高中王高峰:长期以来,在制定校纪校规问题上,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自行其是,五花八门。到底学生哪些行为算作违纪,教育部能不能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呢?
@清风7337117:觉得给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好,而不是强制规定。给学生们讲早恋和不认真对待婚姻造成的后果,拉帮结伙威风后给他人和自己家人的伤害。
鲁迅谈“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要彻底划清界限 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唐弢《琐忆》中曾写:还有一次,国民党的一个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闹得满城风雨。鲁迅先生幽默地说:“同学同泳,皮肉偶而相碰,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间,一同呼吸着天地中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淆乱乾坤,实在比皮肉相碰还要坏。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这样,每个人都是……喏!喏!”我们已经笑不可抑了,鲁迅先生却又站起身来,模拟戴着防毒面具走路的样子……
校长解释初衷为杜绝学生早恋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春晖高级中学校长苏连富。他称之前并不知道校德育处制定该《协议书》和《附录》。他认为此举“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辞欠妥。”
“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苏连富说,高中生早恋是校方一直头痛的问题,为防止学生因谈恋爱而影响学习,校方才将此列为严重违纪行为。
那怎样才算交往过密呢?苏连富说,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关系,校方都会跟任课老师、同学了解情况,不会草率判断。
就违约金的说法,苏连富解释:“校方不会要求违纪学生额外交钱。所谓违约金是德育处在制定校规时不规范的说法。”对于有重大违纪的学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拒绝退还其学费、捐资费等费用。
苏连富称,目前《协议书》和《附录》还处于草拟阶段,之前也借鉴了其他学校的校规,发给学生是为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下周一,校方将根据各方意见对此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教育专家对于早恋应以关怀为主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周奇说,“交往过密”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在学生成长过程中,“铁哥们”、“闺蜜”和“死党”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同学之间的情感交往可以满足其情感宣泄等需求,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部分学生性格外向,与同学、朋友交往密切,校方不应对此多加干涉。
周奇建议,对高中生早恋问题,校方应以关怀为主。校方通过讲座、课外活动等形式教育学生,老师通过关心学生及早发现、开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原则和观念,而不应该将早恋以“交往过密”的形式列入协议。
法律解读该项协议无法律效益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说,民事合同构成的前提,应该是协议双方平等的状态。作为管理方,学校属于优势主体,学生相对弱势,所以这样的民事合同,本身应该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另外,学校本身有端正学风和教育学生的义务,不应把本该由学校承担的责任,交到学生身上。对于这样的协议,学生可以选择拒签。
评论奇葩校规让我们“望规兴叹”
有网友日前爆料称,温州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学生将缴纳相当于学费金额的违约金。网友戏称这是“奇葩”校规。(9月15日温州网)
“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制定校规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进行合理规范,如迟到早退等,本无可非议。毋庸置疑,校规的作用,是为了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更好地接受教育而实行的一种管理条例。
然而,温州某中学规定“同性间交往过密算违纪”,校方回应称“初衷为杜绝学生早恋”,这则雷人校规不禁让人大跌眼镜,网友戏谑此款校规为“奇葩校规”。为何新校规惹来非议,校规成“笑规”,其罪有二。
其一,校规启用合同制,采取支付违约金方式,有“创收”之嫌。该校规规定“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学生不但需要接受停课、停学等处罚,还需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不少网友质疑:怎样才算交往过密?男生之间勾肩搭背,女生之间手拉手都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了吗?学生的违纪行为怎么和钱挂上了钩呢?学校是教学还是做生意,怎么还有合同?甚至有人直呼“这是学校创收的新把戏”。而校方回应“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关系,校方都会跟任课老师、同学了解情况,不会草率判断。”对此,网友颇具微词,无论如何判断,未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总会有失误,更何况这款校规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甚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二,校方本身有端正学风、教育学生的义务,此种“以罚代管”的方式适得其反。首先,高中学生学业重,心理压力大,和同学交往、建立友谊是高中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此校规禁令不利于班级团结,容易造成同学关系冷漠。高中生异性间的过多交往多多少少会被看做“另类”,因而多以同性交往为主,而该校新校规“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制,尽管初衷很好,但高中生不谙“过分亲密”,把握不好分寸,如此方式只会让学生像惊慌失措的羔羊,不知如何自处。异性明显不能过分亲密,同性也被贴上“禁令”,试问,重压下的学生们难道只能是形单影只、埋头打坐的苦行僧吗?
其次,高中生多处于青春叛逆期,和父母老师间的隔阂矛盾无法排遣,同学的劝解和安慰是抚慰心灵的一剂良药。而该校这款规定却明令禁止“同性和异性”,让学生的心理负担无处安放,可想而知,部分学生性格内向,其情感宣泄得不到满足,学生的心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学校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埋下一大隐患。
再次,中学生早恋“易疏不宜堵”,“一刀切”的管制容易抹杀学生个性。早恋问题确实是中学校园难解的顽疾,暂不谈论早恋好坏,不提倡不鼓励是大多数家长和学校的态度。学校频频出台新规“围追堵截”早恋也未见其效,反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且,部分学生性格外向,交际能力强,和同性、异性都能相处好,但如此校规只能让他们“望规兴叹”。
学校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起着“指挥棒”的作用,自然不能擅离职守。因此,学校要解决高中生早恋问题,不能靠校规“围追堵截”,需要学校和老师共同努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心理知识讲座等德育教育方式,结合课外活动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与同性、异性间正常交往,建立深厚的友谊。
原标题:奇葩校规让我们“望规兴叹”
结语Epilogue
谨以此文,献给春晖高级中学校规制定者。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