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中学拟定校规同学交往过密算违纪
核心提示:
网友日前爆料称,温州市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
在《附录》中,校方列举了22条“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第4条为“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
校方在《协议书》及《附录》中称,“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学生不但要接受停课、停学等处罚,还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学生)已向乙方(校方)缴纳的学费、捐资费(代培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予以退还。”
针对网友质疑,校长苏连富称,之前并不知道校德育处制定该《协议书》和《附录》。他认为此举“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辞欠妥”,“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
那怎样才算交往过密呢?苏连富说,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关系,校方都会跟任课老师、同学了解情况,不会草率判断。
就违约金的说法,苏连富解释:“校方不会要求违纪学生额外交钱。所谓违约金是德育处在制定校规时不规范的说法。”对于有重大违纪的学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拒绝退还其学费、捐资费等费用。
苏连富称,目前《协议书》和《附录》还处于草拟阶段,发给学生是为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原标题:温州一中学拟定校规同学交往过密算违纪)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