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烟成村级换届贿选工具 温州公布各县举报电话
核心提示:党员林某甲为了能顺利当选沙头镇高浦村支部委员,在换届选举前,送给陈某某、林某丙、刘某甲、杨某某等4人每人两包中华香烟和1000元现金……共计向10人送出价值10000元和20包香烟,以这种方式来争取上述党员在支部选举中给予帮助。
温州网10月15日讯(记者 戴玮)村级组织换届中用金钱拉拢选票、召集人员破坏选举秩序……10月15日,有关部门在温州全市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新闻通气会上,对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查获的三起违法违纪行为做了通报。
中华烟、超市卡成贿选工具
今年9月沙头镇高浦村村支部换届选举,党员林某甲为了能顺利当选沙头镇高浦村支部委员,在换届选举前,送给陈某某、林某丙、刘某甲、杨某某等4人每人两包中华香烟和1000元现金;送给朱某某、胡某甲、叶某某、刘某乙等4人每人两包香烟和一张1000元面值的超市卡;送给胡某乙及其儿子胡某丙四包香烟、一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卡和现金1000元。共计向10人送出价值10000元和20包香烟,以这种方式来争取上述党员在支部选举中给予帮助。
林某甲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嫌侵犯党员的选举权违纪行为,县纪委决定给予林某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物1万元。同时,永嘉县纪委还给予收受贿赂的9名党员通报批评处理。公安机关依照林某甲以贿选方式妨碍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造成该次选举无法正常进行,且数额达万元以上,属于较重情节,对其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无独有偶,9月龙湾区状元街道三郎桥村村民林某,在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向村民发放中华香烟以寻求支持。林某先是一包一包地发烟,当发现烟只剩下三包后,就一支一支地发,最后这一条烟基本分完。期间,林某曾向选举工作人员发放中华香烟,但遭到选举工作人员拒绝。
9月30日,龙湾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林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状元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取消了该林某的自荐人资格。
拉帮结伙拉票、破坏选举秩序
9月份,永嘉县坦镇马上山村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之前。麻某甲两次找到在瓯北某阀门厂工作的同村党员麻某乙商量交换选举票事宜,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即在马上山村村党支部委员选举时,麻某甲把自己与堂兄麻某丙的选举票上面的其中一个名额交给麻某乙去选择,而麻某乙把自己的选票上面其中一个名额交给麻某甲去选择。
选举当日,麻某甲特意召集了汪某某、胡某某等10余人到现场为自己“助威”。但是选票发放后,麻某甲和麻某乙在会场里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安排勾选选票,麻某甲发现后把麻某乙的选票抢过来揉成一团扔在地上,麻某甲召集的10余人强行进入会场,严重扰乱了选举秩序。
事后经过调查,永嘉县纪委认定麻某甲和麻某乙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决定给予麻某甲留党察看1年,给予麻某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岩坦镇党委对够不上违纪的麻某丙和麻某丁2名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并宣布麻某甲党支部委员当选无效。
因麻某甲已严重扰乱了选举现场秩序,当地公安机关于9月29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对到现场助威的汪某某(麻某甲朋友)行政拘留5日,胡某某(汪某某朋友)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各县(市、区)举报电话公布
温州市纪委常委林战骁在会上指出,村级组织换届是我市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严肃选举纪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整个村级组织换届期间要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暴力、威胁、贿选等行为决不姑息。
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晖在会上明确了村级组织换届中的“三必打”、“三一律”。
“三必打”以暴力或变相暴力形式威胁、报复、侵犯人身安全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必打;贿选拉票、散布谣言、借机滋事、恶意炒作等干扰选举工作进行的违法犯罪必打;非法串联煽动、组织非法聚集、冲击选举会场等严重扰乱秩序的行为必打。
“三一律”:对涉选案件,专案专办,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对涉黑恶的,一律组织专案攻坚,全力除恶务尽;对违法犯罪人员一律按照法律上限从严查处;对组织、策划、煽动等幕后为首分子一律予以深挖彻查,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还公布了今年温州各县(市、区、功能区)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举报电话。群众若在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中发现上述违法违纪情况,可通过下面的电话举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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