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运管副所长的豪车撞人逃逸 车主称与伤者私了
核心提示:龙港运管所副所长虞明卡的私家车撞伤行人后,驾驶员不知所终。事发三天来,涉事副所长拒接电话、上班请假。伤者亲属质疑当事人涉嫌酒驾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停在龙港镇西五街上。警方供图
龙港运管所一楼的亮相牌内,肇事车车主虞明卡的职务为该所副所长。记者蒋超/摄
温州网讯 龙港运管所副所长虞明卡的私家车撞伤行人后,驾驶员不知所终。事发三天来,涉事副所长拒接电话、上班请假。伤者亲属质疑当事人涉嫌酒驾,肇事逃逸是为了避免酒驾的严厉处罚。
截至昨天晚上,虞明卡仍未到案接受调查。有网友问:虞副所长,你还要“躲猫猫”到何时?
肇事司机涉嫌酒驾,怕担刑责才逃逸?
前天,苍南县龙港镇的林先生向本报反映,11月1日晚上8时30分左右,龙港镇西五街置信城市花园附近,其亲属林女士被一辆车牌为“浙C98Q90”的白色凯迪拉克越野车撞倒。该车是龙港镇运管所副所长虞明卡所有,事发后他们曾联系上对方,但其在电话里否认是自己开车肇事,随后关机,至今没有露面。
昨天晚上,记者在事发路段采访了该起事故的多名目击者。附近一家灯饰店的杨老伯说,事发时肇事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有些压线。
一家理发店老板称,事故发生时,他曾看到驾车的男子下车,但在交警到达前便不知所终了。听一名围观群众说,当时闻到肇事司机身上有酒气。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虞明卡的手机,但传来的一直是“对方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的提示音。
“肇事者一定是酒后驾车,否则不会选择逃逸。”林先生猜测,“虞明卡在交通系统供职,对于酒驾的后果自然很清楚,显然是有人怕担刑责才选择了逃逸。”
林先生反映,事发后有自称是肇事者家属的人联系上他们,希望能私下解决,但被他们拒绝了,“我们要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事发后,当事副所长以“家中有事”为由请假
昨天,苍南龙港运管所所长戚观顺就此事接受了记者采访。
“11月3日(周日,事发后第三天)下午,虞明卡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家里有事,周一不能来上班,要请假一天。”戚观顺称,他问虞明卡家中出了什么事,但对方表示“不方便讲”,他也就没再多问。
“直到今天中午,我上网看微博,才发现有人发帖称他肇事逃逸。随后,交警部门也向我打听他的下落。”戚观顺随后拨打虞明卡的手机了解情况,但一直无人接听。
戚观顺称,如果事实确实如网上所说,该所将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由主管部门苍南县交通运输局做出相应处理。
截至昨晚记者截稿时,龙港运管所说,仍未能与虞明卡取得联系。
车主至今未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港交警队队长陈桂彤介绍,目前已经确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系龙港运管所副所长虞明卡,但事发时是否他本人肇事逃逸仍有待调查。“3天来,我们通过多方联系,车主都没有现身,电话一直打不通。”陈桂彤说,即使车主虞明卡不是肇事者,事发后他也需要到交警部门做笔录,配合警方调查。
龙港交警队事故组一名交警称,由于现场监控画面模糊,且没有伤者的口供,暂时不能确定肇事司机就是车主虞明卡,“我们传唤他多次,对方都不愿现身。”
据出警交警介绍,当时肇事车辆停在马路中央,驾驶员存在压线等违规行为。
车主称会与伤者私了
为何事发3天后,交警部门仍未传唤肇事车主?对此,该中队经办民警徐警官解释,事发当晚,他们便赶到车主家中,但车主并不在家。此后,该中队多次电话联系车主,但一直未果。昨天上午,他们终于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对方立刻到龙港交警队配合调查,但其并未正面回应,只称“会与被撞伤者私下协议”,此后一直没有出现。
对于此前有现场围观群众反映,肇事司机身上有酒气。对此,该中队一名值班民警称,由于事发已3天,无法对肇事者做相关检测。即使有多位目击者的“证言”,也无法作为判定对方酒驾、醉驾的依据。
该交警告诉记者,只要被撞行人伤势不重,在量刑上,肇事逃逸比酒驾要轻。“逃逸一小时和逃逸一星期,在结果上是一样的。就这一点看,伤者亲属质疑肇事司机故意躲避酒驾处罚,以此减轻责任,也不无道理。”
伤者目前无法说出肇事者体貌特征
昨日,记者从伤者家属、医院了解到,伤者林女士肺部受伤、锁骨骨折、身体多处擦伤,但生命体征稳定。由于神志尚不清楚,她无法说明事发经过和肇事司机的体貌特征。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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