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虚开增值税发票5.2亿 林春平一审被判无期
温州网11月19日讯(记者温婉)11月19日下午3时30分许,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早前,林春平利用其设立的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赚取4%至6%的开票手续费,指使其公司员工,在没有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全国3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达5.2亿元人民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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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哥”林春平的闹剧
1997年,林春平因信用卡诈骗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入狱;
2012年1月12日,林春平宣称在美国特拉华州收购了美国大西洋银行,一时名声大噪;
2012年2月,新华社记者向美国三家银行监管机构、特拉华州州政府及银行等机构进行调查,美方否认“大西洋特拉华州的中大西洋银行银行”的存在;
2012年3月13日,林春平在温州召开了媒体澄清会,表示他收购海外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的计划仍在推进,将在成功后再做披露。林春平就此前对媒体表述的不完整、夸大事实的情况做了反省,对自己有违诚信原则的夸大宣传向公众道歉。
2012年6月,林春平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捕;
2013年6月1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开庭审理。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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