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三中全会民生看点的“温州畅想”
核心提示:单独:生还是不生是个问题|医改:契约诊疗你期待吗
■三农篇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改革,是为了让农民享受更多的幸福。 CFP供图
政策>>>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调查>>>
土改信号,敲开农村“紧闭的大门”
记者杨世朋
在温州市区生活了半辈子,已近退休的陈女士心仪农村“原生态”住房已久。而家住文成山村的雷老伯,子女进城务工,有意将“苦守”的农民房流转出去。
长久以来,诸如此类的城乡供需关系,由于政策原因一直“大门紧闭”。如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被许多人视为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信号。本报通过网络调查和街头随访等形式,听一听农民及城镇居民对这一信号的民间期待。
宅基地入市呼声最高
通俗的讲,农民安身立命的财产,就是土地和住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只限于本村集体内流转,外村及城市人不得购买。
105名受访者被问及农村哪些资源要素应实现城乡平等交换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均获得了70%以上的高票,其中农民宅基地得票率最高,达79.05%。
这一期待,今后有望成为现实。《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其实,温州作为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已对这项改革内容进行了探索,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办法,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在内的12类产权,可以在一定的原则下进行交易。
集体土地有望率先“正名”
相较宅基地改革“试点”、“慎重稳妥推进”而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力度要大得多。
有78.1%受访者表示,本村或周边村存在集体土地违法用地现象。对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84.76%的受访者表示欢迎,并希望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切实提高农民财产性收益。
但在期许之时,不少受访者亦有隐忧,担心会出现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随意改变建设用途;用地权属不清,引发农民纠纷等现象。
样本>>>
10平方米宅基地“贱卖”两万元
陈先生现居温州市区,他的老家在永嘉岩头镇的一个小村。前几天,父亲把一块10多平方米宅基地,以两万元卖给了村里同宗族一位年过八旬的叔叔。
买地的这位叔叔年轻时就到县城上塘工作,现在想在山清水秀的老家找一块地,盖个房子养老。这块地大概涉及七八家村民的宅基地,其中就包括陈家的十几平方米牛圈。
陈先生考上大学离开家乡后,妹妹也成了家,老家只剩下父母亲种几分田。家里除了上辈留下的宅基地,还有当年村里规划时分配的宅基地,总计200多平方米。“其实我们农村人对宅基地很看重,即使有人经济困难,也很少卖地,这次纯粹是抹不开面子。”陈先生说。
让陈先生遗憾的是,因为宅基地没有市场价,买方又是同族的叔叔,双方协商价虽比征地价贵得多,但还远不及土地本身的价值。他觉得往后农村宅基地如果也进入市场,就应该有个合理的定价,这个定价也同样适合于土地征用。眼下村里有十几亩地被划为旅游景区开发,农民等于把自己世代相传的“宝贝”,换成短期的一点经济收益,这样的交换太不对等。希望以后的市场发展,农村里的各种交换能更平等、更规范。
357亩农用地“增值”记
在文成县巨屿镇方前村,连片357亩的农用地今年打了一场“翻身仗”——从无人问津,到最终以每亩480元的价格流转。
能打好“翻身仗”,还得从村里率温州之先试点的“地改”说起。2011年7月,村里596户村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资入股,入股土地面积为473.52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90%以上。按照章程,合作社通过土地发包、租赁及经营所得,社员们凭《社员证》中登记的入股面积,分得相应的红利。
文成县假日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很快来签下了357亩的土地流转,打造假日田园农庄。根据协议,这片土地要在“权属性质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流转给该公司,流转期限为15年。最初5年,每亩每年租金为400斤稻谷;第6年至第10年,租金每年递增60斤;最后5年,租金维持在每亩每年700斤稻谷。按照当地稻谷市场价计算,村里一亩土地的承包金已达到480元。
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在农庄方看来,只要和合作社签一份合同,就能流转到连片的上百亩土地,且期限固定。在合作社社员看来,让合作社把地租给别人开发,自己在外赚钱时,老家的地还能收到租金。
民声>>>
网友“泡沫式海牛”:这几年,茶山依靠大学城发展很快,很多农民房一楼“店面”租金不便宜。如果宅基地真的可以入市,农民房明确产权之后还可以抵押、担保,这肯定会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这笔收入要比单纯收租要高得多。
文成县巨屿镇方前村村民李碎宽:以前,村里的青壮年多外出务工,留下来的农用地基本都送给亲戚朋友种,有的象征性地一年收取一两百元,有的甚至出现抛荒现象。试点土地改革,真正让村里的土地“活”过来,身价也涨了好几倍。
网友“猴子夯夯”:在温州农村,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一定要遵循“底线”原则,既不能大面积把耕地变成非农用地,也不能让“失地”农民流离失所。而且,这个市场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统一的运行框架。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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