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瑞安外婆外出买菜 茹茹一人在家被拐
女儿走失的日子,蔡妈妈一辈子也忘记不了。
翁女士的小名叫茹茹,是蔡妈妈的大女儿。那时,蔡妈妈在瑞安商城里卖布,丈夫在一家生产塑料粒子的工厂上班。茹茹跟着外婆在家里。
那天,外婆外出买菜,茹茹一人在家。等外婆回来,烧好饭,到楼上叫茹茹吃饭时,这才发现茹茹不见了。
村里当时有个广播室。村民帮忙连续在广播里播放了一天有关孩子的信息,但始终没有孩子的下落。
“一家人都像疯了一样,到处找,有人说孩子可能掉河里了,我们就去附近河里找;有人说孩子说不定掉厕所里了,我们就去掏厕所。”蔡妈妈说,什么地方都找遍了,就是没有孩子的下落。
茹茹不见时,身穿虎纹的衣服。村里一名骑三轮车的车夫说,他看到有人把孩子抱走了,以为是孩子的什么亲戚,所以也没有留意。
随即,蔡妈妈和家人向警方报了案。把茹茹的有关信息以及有关的照片进行登记,并将其上传到了全国的打拐工作部门。蔡妈妈说,她听说当年莘塍一带,包括她女儿在内有4个孩子失踪。
蔡妈妈和丈夫始终不放弃寻找女儿的下落。通过电视、报纸登寻人启事,在《杭州日报》刊登10余天的寻人信息,还把孩子的基本情况和照片打印出来,到附近城市张贴,当时的寻人启事被保存至今。
25年前的寻人启事。
1989年·莆田养母见孩子漂亮乖巧 花3000元买下
据翁女士回忆,当年她在瑞安老家被拐后,几经辗转被送往福建省莆田市北高镇的翁家。刚来时,她并不认生,养父母也视她如己出。
蔡妈妈说,养母刘女士告诉她,当年有一个人带来了一个女孩急于“出手”,刘女士见孩子漂亮乖巧很是喜欢,花了3000元买下,她丈夫当时好像还不情愿,毕竟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据说,过去福建莆田那边的农村有个习俗,家里没有女儿的,大多会花钱买个女儿,也有人是买来给自己的儿子当童养媳的。当时在福建一带农村这样的现象很常见。
25年的寻找生母寻女儿屡遇骗子 坚守不放弃
蔡妈妈说,寻找女儿的过程中,他们还遇到骗子。1989年4月的一天,他们接到一个来自丽水的电话,说看到了蔡妈妈在街上贴的信息,还说丽水这里有一个小孩子和她孩子长得很相像。他们连忙赶赴丽水,但到了丽水后,发现有点不对劲,这名知情人带着他们在丽水转了两天,却连孩子的任何信息都没有。后来,他们报了案,经瑞安警方调查,这个所谓的知情人其实就是一个专门欺骗被拐家庭的骗子。
即使有可能受骗,但蔡妈妈和丈夫还是不放过任何有关女儿的信息。他们去过福建,在那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寻找要饭的乞丐儿童,是为了确定那名乞丐是不是茹茹。他们又去过尼姑庵,听说那里有个孩子的身世和他们女儿很像。但最终经DNA鉴定,那孩子并不是他们的女儿。
蔡妈妈说,丈夫曾嘱咐过家人: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寻找茹茹,就算自己不在人世。这句话,让这一家人坚守了25年,终于等来茹茹的消息。
2014年3月寻亲网站志愿者热心帮忙
今年3月12日,翁女士在“宝贝回家”网站登记了个人信息。她在登记信息时这样描述:走失的时候好像是夏天,头发到耳朵,齐刘海……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不知道自己实际年龄。”在网站登记的信息中,她只能这样描述她的出生日期:约1983年,失踪时间:约1988年。
网站把这条信息分配给志愿者“清风”。志愿者通过QQ和电话,收集到有关翁女士身世的信息,然后把这些信息发到“宝贝回家”网站的论坛上。
朱先生是“宝贝回家”网站的一名志愿者,江西人,在深圳工作,业余时间为一些寻亲的人提供无偿帮助。得知翁女士现住深圳,他和志愿者“清风”主动联系翁女士。
“从翁女士的面容和身材,我感觉她应该是江浙一带的人。而且从她讲的情况来看,虽然只是一些模糊的记忆碎片,但我认定翁女士可能是被拐的。”朱先生说,他建议翁女士到公安机关采血,以便在全国DNA信息库中比对,寻找亲人的信息。
2014年4月两次验血确认翁女士身份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张警官说,今年4月初的一天,翁女士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民警立即为她采集了血样和指纹。然后,他们把这些信息送到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技术处检验。
第一次检验后,深圳警方将翁女士的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比对发现,翁女士的DNA与1989年在浙江省瑞安市被拐的李茹茹(女,1984年4月出生)的父亲李某、母亲蔡某相近。但因浙江录入的血样年份比较早,数据不是特别全面。深圳警方马上和瑞安警方联系,他们想通过进一步比对来确认。
瑞安警方提取了李某和蔡某的血样,进行第二次比对,警方最终认定两份血样比对成功,翁女士就是1989年在瑞安被拐的女孩“李茹茹”。
2014年5月分别25年,母女相见
翁女士在机场,忐忑地等待生母出现。通讯员 陈志/摄
得知女儿在深圳后,蔡妈妈在瑞安市公安局民警的陪同下,赶赴深圳认亲。在飞机上,蔡妈妈一直念叨着:“这次是真的,这次一定是真的,我马上要见到亲生女儿了。”
下午1时许,飞机抵达机场时,深圳下起了大雨,也许上天也被感动了。飞机舱门开启,蔡妈妈迫不及待地提着行李,冒雨下了飞机,大步走向出站口,浑然不顾双脚已踩在水洼当中。
在机场的大厅,女儿翁女士和丈夫早已守候在那里。
“长得很漂亮,双眼皮,笑起来眼睛像弯弯的月亮一样,你看她的嘴巴,看她的下巴,和我妹妹简直是一模一样,现在比小时候瘦多了。不过一看就知道这次肯定对了,这次一定没有被骗。”翁女士的大阿姨看到母女相认后,激动地哭了。
“我也不敢想象,这么快就找到了我的亲生父母,他们肯定一直在找我。”见到苍老的妈妈,翁女士掩面而泣。
“没想到,4月刚抽的血,5月就告诉我找到家人了。5月19日告诉我DNA确定了。20日就能在家门口见到分离了25年的家人。”
“昨天晚上一直都没睡着,我在想亲生父母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明天见到他们时该是什么样的场景,他们是不是还认得我,第一眼看到会不会陌生?”相认之前,翁女士想了很多,这一切来得太快了。
“太像了,两个人简直一模一样,这个不用DNA都能确定,肯定是母女了。”在一旁围观的人发出感叹。
律师说法收买拐卖儿童并非一律都追究刑责
“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应根据情节恶劣程度予以判断。”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表示:事件中的养母存在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吴律师表示,我国刑法对收买儿童后的后续处理行为区别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对收买的被拐卖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依照非法拘禁罪、伤害罪、侮辱罪的规定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孩子的养父母以收养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虽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可以考虑其行为的性质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语Epilogue
母女重逢那一刻,机场围满了人,有大量媒体见证了这一感人时刻。虽然这一刻是幸福的,但是泪水背后有太多辛酸。瞧一瞧我们生活的城市里,街边、天桥上乞讨的儿童,他们被打断了腿,据说很多都是被拐卖后打成残疾,沦为乞讨赚钱的工具。
像翁女士,或许还算幸运了。那么多被拐卖的儿童,仍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多少个孩子被拐的父母,还在苦苦寻找。先进的DNA比对和网络寻人,正为“失联”的父母和孩子搭起一座桥。
希望同技术一起进步的还有我们的社会环境。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