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新规:5万以下诉讼费、执行款可网银结算
温州网6月17日讯 (记者 戴玮 通讯员 汤婧婧) 日前,温州中院出台《关于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网上银行结算若干规定(试行)》,但凡5万元以下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可以实行网上银行结算。
文件规定,今后立案部门在立案时,应征询当事人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结算方式,当事人有银行卡、存折、银行账户等具有资金存取功能的金融凭证的,应引导当事人指定现有结算账户作为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网上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当事人签名的金融凭证复印件,并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后,相关网上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金融凭证复印件随卷移送至相应业务部门。对未在立案阶段进行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网上银行结算账户确认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应引导当事人指定现有结算账户作为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网上银行结算账户。
案件审结后,当事人无须承担诉讼费或承担部分费用的,案件承办人应在裁判文书生效或收到上级法院退卷之日起,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及退还诉讼费结算账户确认书,及时填写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相关内容,经审核批准后,移送至财务部门通过网上银行办理退款支付手续,银行回单作为退款附件入账。执行款进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后,执行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填写案件执行款划付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移送至财务部门,通过网上银行办理退款支付手续,银行回单作为退款附件入账。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办理退还诉讼费、发放执行款网上银行结算手续后,即时通知业务部门承办人员,由审理(执行)案件承办人员即时发短信告知当事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