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8万元 苍南县海城办事处原副主任被判刑

来源:都市快报作者:2014-10-17 14: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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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7年前的“圣帕”台风中,温州本地媒体报道了一个“冲在抗台一线,救出了18位受伤村民”的好干部。此人系原苍南县海城办事处副主任方明雅。

  今年10月15日,方明雅再次走进公众视线。不过这次他是因受贿罪,被苍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方明雅救人和受贿,都发生在辖区二河村。

  方明雅35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法院查明,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间,他利用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共收受7.8万元贿赂,对违章建房予以关照。

  2011年6月,孙某等建房户通过村支书送给方明雅2.3万元。方明雅收受后,就没有组织工作人员对违章建房进行制止、拆除。在“两违办”来巡查、拆违时,他也说好话,让他们象征性拆一下,不要造成太大损失。

  庭审中,辩护人请求减轻处罚,理由是方明雅深受辖区百姓拥护。他出示了方明雅的一摞荣誉证书,以及辖区13个村拟写的从宽处罚报告。

  但法院认为,这些良好的表现都不属于法定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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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