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商议苍南抗倭古民居开发 建议多考虑公共利益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4-10-28 20:09:00
核心提示:叶国枢说,金乡古城综合保护开发,是一种长远的经济发展需要,也是对整个金乡利益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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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10月28日讯 (记者 戴玮) 苍南金乡镇是明代浙南抗倭中心,2012年10月,苍南县决定启动金乡卫城综合保护工程建设,计划将其打造成“中国抗倭八卦城”,发展滨海古城旅游产业。

  在修缮沈泰丰古民居过程中,有一户居民至今未腾空,当事人自称“钉子户”在社交网络发帖,质疑当地政府“欺压弱民、强租滥拆”,工程建设陷入被动局面。作为一个完整的古民居,若这户居民不愿腾空修缮,会影响整体建筑格局与风貌,工程建设也因此陷入舆论漩涡。【详情

  10月28日,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到苍南县人大代表叶国枢,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金乡镇副镇长杨道栈,金乡镇五一村村主任黄仰平,就上述问题做探讨。

  副镇长:政府愿意为百姓提供“过渡房”

  杨道栈介绍,古民居修缮是卫城建设的一个板块,涉及到政策处理的对象有77户,将近80户人家。当前城建设资金、技术力量都没有问题,最大困难是居民的政策处理问题。为了能够保护百姓利益,政府出台了古民居腾空安置的办法,并且咨询律师、知名人士和金乡镇所有古民居的代表,最后拿出的成果是第9稿。

  考虑到统一性和观赏性,还有安全问题,政府不惜重金将‘过渡房’修起来,让(住户)把生活用品搬到临时‘过渡房’。等古民居修好以后,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住户,也可以通过协商搬回来住,我们有两手准备。”

  “对个别不能接受的(住户),还是去做工作,带着各种力量从外围做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收效甚微”,说到这里杨副镇长显得有点无奈,因为目前,仍然剩下陈某某一家没有同意政策处理。

  村主任:“钉子户”要求获得过渡房的产权

  “我们也没有预想到陈某某会成为钉子户,我们去年8月份开始做古民居宣传工作,沈泰丰古民居都到,陈某某每一次会议都到,还领了我们的补贴。每一次会议都签到举手表决,他是很同意的。”对于陈某某成为仅有的一位钉子户,黄仰平也显得比较惊讶。

  黄仰平说,政府给他的“过渡房”是70平,还有一个13×14米的店面。然而近段时间对陈某某做工作的时候得知,陈某木要求政府将“过渡房”的产权证给他,而这些“过渡房”是国资,不可能转让给他。

  黄仰平还提到,由于陈某某家是做油漆工,家里有很多危化品,曾经发生过一次火灾,不仅对他自己,对周边的居民都是一种安全隐患。

  人大代表:古城综合保护是长远的发展需求

  叶国枢提到,金乡是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是金乡人值得骄傲的一个古城。但随着金乡的经济发展,古城风貌破坏了很多。叶国枢也曾在人代会上提了很多的议案。金乡有60多处的古民居,这次金乡镇选了3处作为试点,这3座都是保存比较完整的,年代比较久远,也属于危房。这样的古民居如果不抢修的话,以后就没有机会。

  叶国枢说,金乡古城综合保护开发,是一种长远的经济发展需要,也是整个金乡利益发展需要。镇政府也好,县里也好,要多跟部分有利益摩擦的群众做长远利益分析、沟通、协调,使他们懂得古城保护好、开发好,符合每个金乡人的利益,也符合他本人的利益。

  律师: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可以采取法律措施

  陈一来认为,金乡卫古城重新规划,包括古民居的修缮,都是为了金乡旅游产业的大目标。不论是法律规定,还是道德评判标准,极少数人的利益应该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

  陈律师还替“钉子户”陈某某算了一笔账:“首先文化产业一旦要升级,旅游产业要发展,15年的产权归他。15年你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你现在考虑的利益。同时,过程中政府所给予的过渡方案还是比较优厚的。

  陈一来还指出,陈某某的房子是1952年“土改”的时候分的,陈某某只有使用权,所以追根究底的话,房屋的土地权和产权都不归他。如果要采取法律的手段,最后吃亏的仍然是他自己。

  最后陈一来还给当地政府指明了一点,在整个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很多手段实施这个工程,为了金乡包括苍南的产业升级做出贡献。今天这个事情是为了大多数人,政府完全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0月28日下午,沈泰丰古民居自称“钉子户”的一家人也来到了演播室,在与副镇长杨国栈做沟通之后,女主人蔡某某依然坚持表示,自己家不愿意搬离、也不想让房子改造。最终经过记者的一番劝导,一家人表示回去再考虑考虑。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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