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一批早餐店主“铝”教不改吃官司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2015-02-17 0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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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前天上午,平阳县法院对10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6名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刑。
据法院介绍,这10起案件中,9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1万元至1.8万元不等;1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天,并处罚金5000元。
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15名被告人,均因在油条、面包食品中过量 添加 含铝 添加 剂被 查获。其中,多数被告人在经营早餐店,或将涉案食品销售至早餐店销售。
平阳县法院前天还通报,201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7件,其中已审结一审案件44件,判刑71人,罪名主要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具体包括用工业过氧化氢对鱼翅进行漂白、软化,用含有罂粟壳的辣椒酱增加小龙虾美味度,油条、面包铝超标等。
平阳县法院副院长胡丕敢称,通过分析此类案件可以发现,涉案食品范围较广,从粮食作物到加工食品;共同犯罪中“夫妻店”占了较大比例,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院向相关部门提出,要严格法律适用、加强协作配合等,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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