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虽贫困但坚持赔偿 受害人主动放弃剩余索赔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很多事情,到了法院,可能意味着原告被告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数日前,发生在苍南法院矾山法庭的一起纠纷,却以极为温暖的结局收场:原被告双方素不相识,本来闹到法院的交通肇事索赔纠纷,最后原告方明明只收到9000多元,却出具了1.12万元收条,而被告方要再凑钱赔偿时,原告却坚持不要。
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戏剧性大转折?
交通肇事赔偿不到位他被告上法院
2014年5月15日,苍南人小林驾驶无牌号三轮电瓶车将郑女士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林负事故全部责任,郑女士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小林给了郑女士3500元,并表示自己目前只能拿出这么多钱,以后再想办法偿还。
郑女士自然不相信小林的话,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将小林告上了法院。她提出,小林应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659元,扣除已经支付的3500元,还应赔偿17159元。
“我手头实在没钱,如果有钱一定会赔。”小林称,自己父母很早离世,自小跟随祖父母长大,两位老人都已八十多岁高龄,自己现在经济收入少,实在无力承担赔偿义务。
如果不赔法院拿他也没辙但他坚持要赔
庭后,承办法官吴杨杨通过各个渠道了解到,小林家里确实一贫如洗。吴杨杨考虑到如果简单判决结案,判决内容将难以履行,可能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于是开始征询双方的调解意愿。她先是与郑女士沟通,郑女士在了解相关情况和几天考虑后,大幅度降低了自己的诉求,只要求小林赔偿11200元。
虽然这边郑女士做了大幅让步,但对家中一贫如洗的小林而言,11200元仍是一笔天文数字。
吴杨杨担心,小林可能不会配合法院工作。毕竟,像小林这种情况,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存款,即便输了官司,他真不拿出钱,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实际上,也有村民“好意”提醒小林,没必要硬着头皮赔偿。没想到,只有小学文凭的小林就认一个死理:人是我撞的,我一定负责。而小林所在的苍南县马站镇霞关社区三澳村村主任得知情况后,当场给小林捐赠了500元,并组织村民募捐。
实际收到9000多她出收据称收到1.12万
7月28日,是双方约定签订调解协议的日子。小林、其祖父母以及村干部都来到了法庭。小林的爷爷,从怀里哆哆嗦嗦地掏出了一袋钱。
法庭工作人员帮忙清点时发现,里面多是5元、10元的零钞,最小的面值是1元,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清点完毕。
小林表示,这些钱都是族人和村民捐的,但只筹到九千多元。而在场的村干部表态,剩下的,他会再补上些。
没想到,默默地看完点钞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郑女士当场表示除了放弃前面近6000元索赔,愿意再放弃2000元的赔偿款。
“我家里条件也不好,如果我有钱,肯定不要小林赔偿了。”郑女士说。
最终,只拿到9000多元的郑女士,坚持不再多拿钱,反而给小林出具了一张已收到1.12万元的收据。
“双方互谅互让,一方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一方不断降低自己诉求,让结局充满温暖。”吴杨杨称,她做了6年法官,像这样的结局,极少碰到。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