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在线》特别节目:2016年温州本地立法建议项目座谈

从“没米下锅”到“点菜上桌” 各界建言地方立法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5-11-05 06:12:00
核心提示:从“没米下锅”到“点菜上桌”|哪些领域哪些项目最应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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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11月4日讯(记者 戴玮)11月4日下午,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联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温州民间智库促进会共同举办“2016年温州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座谈会”。省市人大代表、高校学者、知名律师、企业家等十余位社会各界人士共聚一堂,为2016年温州地方立法建言献策。

  关于地方立法进程

  关键字:从“没米下锅”到“点菜上桌”

  座谈一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旭东对温州地方立法目前的进程做了简要介绍。

  2015年是温州立法大年。为承接地方立法权的落地,市人大常委会从年初就开始四处考察,学习各地经验。7月28日,追逐了27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落地,10月《温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率先进入立法程序。

  这进度让王旭东略感紧迫,他说,立法工作十分需要计划性、针对性,前期需要大量的调研和求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立法的有效性。

  2015年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温州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截止目前已收到各类立法项目建议73件。王旭东介绍:“就这段时间的征集看来,我们收到了不少不切实际的立法项目建议,很多都只停留在设想的层面。”

  虽然社会征集立法项目离截止日期仍有一段时间,但王旭东担忧,按照目前的进度,明年温州的地方立法很有可能“没米下锅”。

  不过,随后的座谈会交流中,十几位嘉宾纷纷“点菜上桌”,这让王旭东在会后感叹“有收获”。

  关于地方立法本身

  关键字:宁缺勿滥、去利益化

  对于王旭东为明年地方立法“没米下锅”的担忧,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市政协委员李星涛认为,地方性立法宜精不宜多。“地方立法权,只是(国家)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权力,在没有非常好的非常恰当的地方性法规时,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不行使立法权,不能为了立法而立法。”

  对此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表示赞同。他说,法律法规的约束性效果,往往远大于它的引导效果。多立一部法,就代表着对百姓多一份约束。而法的作用主要是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立法应该考虑解决社会上最突出的矛盾,宁缺勿滥。

  针对地方立法,温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王强主张“去部门化”、“去利益化”。他建议,人大常委会可以考虑引入类似高校学者、律师这样的第三方群体,与政府部门一起草拟法规,防止立法成为各方利益博弈的工具,对公众来说更加公正公平。

  王旭东肯定了几位嘉宾的看法。他表示,人大常委会也正在考虑设立第三方立法机制,且已准备组建“立法专家智库”。

  关于地方立法内容

  关键字:道德建设、环境保护、百姓生活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毛毅坚,建议对温州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立法。温州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瓯越文化、山水文化、民族文化等源远流长。他建议,依据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将现有的《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升格为《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李星涛有相似的想法,他主张从旅游立法入手,保护环境的同时发展旅游经济。李星涛说,温州七山二水一分田,自然人文景观丰富,但是相当一部分新开发的景点、园区,呈现低小散状态,未提升整体旅游体验,甚至破坏当地形象。因此规范旅游市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显得至关重要,建议设立《温州市旅游管理条例》。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一来的建议引起了不少嘉宾的共鸣,他建议通过地方立法解决“老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难题。他指出,“老人讹诈”的案件层出不穷,在法律上仍有空白,地方立法可填补上位法的空白。“设立一个温州本土的社会公德建设的法律,惩罚不文明行为,为温州今后公德建设奠定基础。”

  此外,电动车上牌、市区养狗管理、遗体捐献、公共自行车管理、城中村建设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议题也被嘉宾们作为议题提出交流。

  整场座谈持续了3个小时,会后王旭东告诉记者,不少议题都令人印象深刻,也有一些立法观点让他有所启发,值得深思。

  本次交流座谈的所有议题,将由《代表在线》记者统一整理并提交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明年温州地方立法的参考。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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