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行使地方立法权为何剑指市容市貌 有哪些特色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2015-10-29 07:06:00
核心提示:为何选择市容环卫领域|起草过程是怎样的|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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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前两天,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对该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今年7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温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有关方面,对温州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和有关情况进行解析。

  记者 胡晚露 陈万里

  【关注一】最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何选择市容环卫领域?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表示,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广大市民反映强烈。为了促进创建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品位,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调整和规范与城市容貌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责任,使政府和社会更好地依法履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的义务是十分必要的。

  【关注二】这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显示,根据市政府领导部署要求,9月初相关部门完成该条例草案初稿。9月9日到9月15日,市城管与执法局会同市法制、规划、住建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并邀请市人大法委、城建环保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对初稿进行全面讨论、修改及审核,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将送审稿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9月29日、30日,审核小组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10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意见,10月10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收到该条例草案后,立即致函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请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后又赴杭州、宁波对地考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

  【关注三】这部法规草案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据了解,这部法规草案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区域、场所、设施特点,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作了划分和界定,对责任人责任作了规定。例如,在以前,如果有人反映社区乱贴小广告情况,可能会出现城管、街道、物业相互推诿,都说这不属于自己的管理责任范围,而这种情况在《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出台后将会有一个明确答案。对于市容环卫,哪块责任区域由哪些单位负责,法规都将有明确的责任划定,避免管理部门之间“踢皮球”。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市人大代表在一审中,提出了该条例草案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还不够明确;部分条款对法律责任的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不利于公平公正执法等意见,建议修改完善。

  【关注四】结合了哪些温州本地特点?

  参加这次审议的有关人员认为,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要注重“接地气”,结合温州本地常出现的问题,综合考虑,制定出可操作、有实效的具体规定。比如考虑目前户外广告管理是我市当前市容管理方面的重点和难点,草案已着重就户外广告管理作了规定,提出了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户外广告经营权交易规范等内容。此外,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宠物饲养、流动乞讨人员和流浪动物、无照流动摊贩、停车收费、广场噪音等问题的管理措施,也应当予以补充和完善。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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