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一周年 温州立法的"一年级"故事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6-07-31 09:22:00
这一年,温州从蹒跚起步到稳步向前,以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踏实立法之路,交出一张可圈可点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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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程镳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迎来行使地方立法权一周年的日子。2015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等5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从此,温州将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一神圣权力紧握手中,这座城市追寻了27年的立法梦从此“落地开花”。

  从破冰起航在全省率先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到如今酝酿出台第三部法规;从成立立法工作机构到建设立法智库……这一年,温州从蹒跚起步到稳步向前,以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踏实立法之路,交出一张可圈可点的成绩单。

  在温州地方立法工作周年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顾一年来温州地方立法历程,讲述温州地方立法的“一年级”故事。

  首法在全省率先落地

  立案查处126件

  助力整治城市乱象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立法法》修改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委随即为温州承接地方立法工作布置了一项“作业”——争取全省第一个成立立法工作机构、在全省第一个取得地方立法权、全省第一个制定地方性法规。

  同年7月30日,温州成为浙江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前两个‘第一’全部实现。“从那以后,我们的首要目标是在保证立法质量的情况下,率全省之先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说。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立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征求立法项目,并由分管领导率队赴杭州、宁波、南京等地考察学习。最终从征集的73件立法项目中,确定《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温州首部立法项目。

  去年12月,《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最终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今年3月1日,首部自制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实施4个月来,市行政与城管执法局在市区依据《条例》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26件,车轮带泥运行、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擅自堆放物料等城市管理乱象得到有力整治。

  “当时首选市容环境卫生领域立法,就是希望通过它来调整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加砝码。”王旭东表示,地方立法不能追求“大而全”,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地方工作和管理的矛盾焦点领域发挥作用。

  出台温州本土“立法法”

  完善相关配套

  构建“2+3”辅助体系

  就在《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前一天,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这是温州首部在市人代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实施在温州立法史上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王旭东介绍,《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属于程序法,也被称为温州本土的“立法法”,从此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有了新的准则与规范。

  也是在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大会新通过设立的市人大内司委,将接手原由法制委负责的内务司法监督职能,让法制委“专注”投身制定地方性法规相关工作。

  种种举措,无不向外界传递信息:温州地方立法工作正不断提速换挡、加速前进。也因此,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不但首次收到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还收到不少立法工作相关建议。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还逐步建立“两个配套”“三个规则”的辅助制度体系。

  “两个配套”,即《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程序》和《温州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三个规则”即《法规案提出规则》《法规草案听证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今年3月以来,5项配套制度规范中已有3项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开始实施,剩余2项正处于调研起草阶段。

  此外,前天新成立的“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将作为今后温州地方立法的研究中心、服务中心、咨询智库和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咨询、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为温州地方立法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这些举措的推出,其目标指向只有一个:让温州地方立法工作更具科学性、民主性。

  “第三法”剑指物业管理

  倾听民声中完善,有望年内出台

  7月29日召开的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透露,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着手推进两项新的立法工作。

  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将《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温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作为一类立法项目、预备项目,并开展了系列调研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增业介绍,为做好物业管理的立法准备,他们协同法规起草小组成员赴广州、厦门和深圳等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了解国内外物业管理的立法情况,努力提高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目前,《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基本草拟完毕,处于论证、修改完善阶段,计划在8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温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拟列入2017年温州市立法计划,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备。

  “在倾听民声中完善”,成为这两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亮点。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准备工作前移,提前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以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为例,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将多批次组织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专家意见等形式,邀请法学专家、律师、资深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等,对立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同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协助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期全面做好条例草案的论证、修改及完善工作。

  据悉,《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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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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