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啦!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办理

温州网–温州商报 诸葛芳芳 2016-08-30 07:34:00
学生儿童可在就读学校统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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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新一年度温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学生儿童可在就读学校统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据了解,今年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按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缴费后,参保人即可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7年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纳350元,财政补助850元;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以及孤儿,个人无需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参保后,学生儿童可享受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医保待遇,其中年度内住院及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累计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照比例共同负担。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在起付标准100元至最高限额1500元(含)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照比例共同负担。按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标准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

  另悉,儿童孤独症作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标准视同住院,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此外,特殊病种还包括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等9大类。唇腭裂、血友病、甲亢等其他18种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可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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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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