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坛山茶园违建多年未查处 业主系“城管”下属单位续
代表辣评:法律不只针对百姓 行政机关更应以身作则
前期报道:温州海坛山一别墅有人打牌赌博还有不雅按摩
温州网1月15日讯(记者 戴玮)2013年,《代表在线》曾报道市区海坛山上的海坛山茶园属违法建筑,且园内赌博、色情按摩猖獗。在当期访谈中,业主单位温州市园林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称,若违建无法补办手续便进行拆除。然而,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该违建至今尚缺合法手续,却仍在营业。
1月13日上午,栏目再次邀请到3年前对此事做出评论的温州市人大代表诸爱珍,温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张红军,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三位嘉宾参与访谈,同时也邀请了温州市园林局副局长、公园管理处主任郑飞,温州市规划局法制监督处副处长侯晓瑜一起来聊一聊“部门违建为何三年如故”。
两个部门对违建处理意见出现分歧
市园林局:据市政府相关政策补办合法手续
郑飞介绍,自2013年栏目对违建进行报道之后,温州市园林局一直在着手补办合法手续,茶园土地现已取得确权,但前期因海坛山茶园存在信访投诉纠纷,其余补办事项一直被搁置。
为什么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到期后,成为违法建筑的茶园可以补办手续呢?
郑飞表示,依据是温州市政府在2012年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的通知》。他还称,海坛山上的便民服务点和厕所,也是通过这个途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土地、规划的合法手续。
市规划局:临时建筑到期后应无条件拆除
侯晓瑜并不认同上述观点,她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茶园许可证到期没有拆除,因此成为违法建筑,执法部门就应该对其进行查处。调查取证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由执法部门给出“拆”或者“不拆”的处理意见,这之后规划局才能根据法规和实际情况,看能否给予审批。而实际情况是,执法部门至今未对茶园违建进行过查处,因此规划手续无从谈起。
侯晓瑜同时也提出,据其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申请了临时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的项目,到期之后只能无条件拆除,不存在补办手续成为合法建筑的可能。
2013年8月13日,同样的三位评论员在访谈中聊海坛茶园问题
三年后三位评论员再聚访谈
人大代表:法律的“枪口”不应只对准百姓
三年前,诸爱珍对海坛违建一事曾做过评论,对于三年后又因同样的事情受到邀请,她显得有些气愤。
“三年前,园林局负责人在这里表态,不能补办就拆除。时隔三年多,手续补办不成,违建仍然不倒……在‘大拆大整’中,执法部门面对百姓的危房、违建,会不会也让他们申请补办个手续?难道法律只针对老百姓吗?”
诸爱珍说:“政府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更应该公正执法,我认为法律的枪口不能只对准老百姓。”
此外,她还提出两点疑问:一,茶园作为海坛公园的配套设施,为什么当初是市民独资建设,当初项目有没有经过招投标?二,茶园最初作为管理用房投建,为何如今成了对外出租经营的商业用房?她认为,上级部门对这些问题要追查到底。
学者:执法部门要做依法行政的带头者
张红军说,行政机关应当是依法行政的带头者,执法局更应该成为依法行政的引领者、成为社会上依法管理各种事务的模范生,遗憾的是,这个问题拖了这么多年,相关部门也没有正视它。
张红军认为,目前市园林局和市规划局对该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同意见,从现实情况来看,园林局希望通过市政府协调的办法把问题解决的路子已经走不通,对该违法建筑接下去应该要依法处置。
他建议,执法局应借这次访谈和全市“大拆大整”的“东风”,把过去的问题理一理,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
律师:解决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依法办事
“法制运作这么多年,政府部门居然站出来说自己要(给违建)补办手续,我听了觉得退步蛮大。”
吴建胜从法律角度分析,海坛茶园违建作为一个正常的执法对象,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在发现问题后三年多时间不进行查处,有渎职的嫌疑。
如今两个部门处理思路不同,到底是依法办事,还是依政策文件办事?吴建胜说,听了园林局嘉宾的发言,感觉更加倾向于依文件办事。但奇怪的是,既然部门愿意依照政府文件办事,那么今年温州市委大力推进“大拆大整”,为何执法部门又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来进行违建查处呢?这让他无法理解。
吴建胜说,违建单位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其实很简单,依法办事。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相关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