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一村办公楼为解约自曝违建 未“洗白”再次出租
温州网4月28日讯(记者 陈克力)一栋3000多平方米的违建办公楼,尚未走完“合法化”路径,转身就拍卖出3年租赁权。更奇怪的是,当地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接连叫停,该办公楼依然被人拍得。近日,记者在苍南龙港镇咸园村,见到了这么一件蹊跷事。
一份合约纠纷 牵出违建办公楼
事情从2006年说起,咸园村村民上官卫国与村里达成协议,租下咸园村办公楼1、2层,作为自家软包装厂使用。租赁协议上写明,租期自2007年5月1日到2017年5月1日止,租金每年64000元。
不过,上官卫国的软包装厂并未与咸园村好聚好散,去年年底,上官卫国被要求强制搬离咸园村办公楼。
上官卫国称,早在3年前,咸园村就有意要求她的软包装厂搬离此地,由于租赁合约未到期,上官卫国拒绝搬离。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咸园村一纸诉状将她告到法庭,给出的理由是,咸园村办公室属违建,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
为什么咸园村要求上官卫国搬离?记者在坊间听到两种说法,一是10年租期较长,早在几年前,此地租金就今非昔比,比原先翻了4到5倍,咸园村两委认为继续以每年64000元价格出租,有损集体利益,因此要求软包装厂搬离。
另一种说法是,上官卫国事先知晓该办公楼属违建,在软包装厂效益不佳的情况下,故意拖欠租金,因此咸园村两委要求其搬离。
对于第二种说法,上官卫国认为并不合理。“由于合同签得早,租金价格对我们来说是有利的,拖欠租金导致厂里无法运作,我们不会这么傻。”
如此看来,无论是哪种说法,都属于双方在合约上的纠纷,但也因此牵出咸园村办公楼违建的事实。
违建为何不拆除? 部门回应称正走合法化程序
既然该办公楼早已认定为违建,为何有关部门不进行拆除?记者从龙港镇综合执法局了解到,2015年12月25日,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曾对咸园村办公楼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条是责令龙港镇咸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非法占用的村集体土地3505.5平方米,并没收其在土地上兴建的一切建筑物和构筑物。
龙港镇综合执法局局长黄华潘表示,“没收”处罚,由苍南县国资部门进行。没收后,国资部门再分配到龙港镇政府,由镇政府以拍卖或租赁的形式给咸园村使用,以此达到合法化的目的。
龙港镇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叶德腾对该说法予以确认,他表示,在此前已有“合法化”的案例。
一边刚没收 另一边违建办公楼已再次出租
目前,该办公楼处置到达哪个阶段?叶德腾表示,目前尚在没收阶段。然而,4月18日,苍南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发出的一则拍卖公告显示:将于4月25日下午拍卖咸园村办公楼1、2层的3年租赁权,起拍价为一层15万元/年;二层10万元/年。公告还标注,此一、二层双证全无。
当天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向龙港镇、综合执法局告知办公楼将被拍卖,两位负责人立即联系咸园村相关人员叫停拍卖。
但事后记者了解到,该栋办公楼已完成交易,最终被一位郑姓女士拍得,具体拍出的金额多少,这位郑女士并未透露。
这栋违建楼不合法为何却两度出租?最终如何处置?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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