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一村办公楼违建续:拍卖无效 派驻工作组进村调查
温州网
2017-04-30 12:01:00
苍南县龙港镇咸园村一栋违建办公楼未经“合法化”,却再度拍卖租赁权,4月28日温州网予以披露后引起不少网友关注。
2007年,咸园村与上官女士达成一份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
温州网4月30日讯(记者 陈克力) 苍南县龙港镇咸园村一栋违建办公楼未经“合法化”,却再度拍卖租赁权,4月28日温州网予以披露后引起不少网友关注。今天,龙港镇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宣布出租交易行为无效,并派驻工作组调查村干部是否涉及违规违纪行为。
龙港镇政府称,龙港镇咸园村办公楼建于2006年,在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为此,2015年12月苍南县国土局对该办公楼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苍土资执罚〔2015〕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5月苍南县人民法院出具(2016)浙0327行审114号行政裁定书没收在其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2016年6月,苍南县国土局将该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龙港镇政府。
鉴于该财产属于镇政府,咸园村擅自违规将办公楼一、二层部分发布出租拍卖公告,在得知该情况后,龙港镇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措施如下:
一、对在苍南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发布的拍卖公告宣布无效,责令停止拍卖出租行为,并宣布出租交易行为无效。
二、镇纪委派出工作组进驻咸园村进行调查,如发现村干部涉及违规违纪行为,将对违纪人员进行严厉处理。
三、下一步,该镇国资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该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快对该建筑的后续处理工作,在合法化前,不允许再次出现违规出租等行为。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