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为同人花园矛盾化解献策 业主大会下周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早前报道: 5个月开不了业主大会 同人花园部分业主和业委会“开撕”
温州网5月17日(记者 潘涌燚)日前,温州网《代表在线》报道了市区同人花园过半业主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但五个月过去仍开不了业主大会,小区多个事情悬而未决的事情。【详情】
那么,市区同人花园的“困局”该如何化解?又何时能解决呢?5月18日,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记者牵线市人大代表、律师、市民监督员、社区主任等多方代表,为破解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建言献策。
等了五个月的业主大会
下周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今年元旦前后,小区内578户业主代表签字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超过了业主总数的54%。对此,滨江街道蒲源社区主任安明琪告诉记者,社区已经出面介入。
她告诉记者,社区接下来,一方面将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的形式对业主的意愿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将着手开始指导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有望在下周取得实质性进展。
她说,通过和业委会的初步沟通,临时业主大会的场地将暂时安排在同人花园内的网球场,方便小区内的业主参加。
对此,同人花园业主方先生表示,临时业主大会必须符合小区的议事规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表达。“比如召开业主大会应当于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我现在还没有看到公示公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备室主任周松玉:
核实签名的真假可通过公示解决
作为参与起草《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成员之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备室主任周松玉认为,只要达到法定人数的业主申请,属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大会。
至于核实签名的真假问题,周松玉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难题。他个人建议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解决,比如在所在小区进行为期几天的公示。
对于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他认为,此次同人花园部分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属于具体操作层面的事情,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建议。
对此,市人大代表童洪锡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若达到法定的人数,属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及时出面介入,指导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于核实签名真假的问题,可以让牵头的业主承诺,若是虚假的可要求其负责。”
他说,同人花园过半的业主签名,体现了小区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不满意、不信任。
鹿城人大代表、蒲源社区主任安明琪:
这和业委会缺乏监督、不透明有关
对于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的矛盾,鹿城人大代表、蒲源社区主任安明琪认为这和业委会缺乏监督、不透明有关。事实上,安明琪既是社区主任,还是鹿城区人大代表。
在今年的鹿城区两会上,她曾提出了一份《关于业主委员会专门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她提到,业主委员会承担着反映业主意愿、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重要责任,其组织运行的资金来源为小区的公共收益。
“业委会是一个自治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并不明确,因此对于业委会工作的好坏难有一个评判的标准,夹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处于两头受气的尴尬局面。”因此,她建议设立业主委员会专门监督管理部门,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介入对业委会的日常运作,尤其是各项经费运行进行监督,明确经费用途,公开收支,确保业主权利实现。
温州民间智库成员、市民监督员马军建:
街道和社区来牵头,让业主把不同观点亮出来
温州民间智库成员、市民监督员马军建说,随着新型住宅小区的进一步成熟,如今业委会的作用日益凸显,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涉及到电梯保养、小区物业的选择等,这是好的一方面。
他认为街道和社区方面应及时出面介入:“最多跑一次,不仅仅是针对有关部门的窗口单位,实质上的精髓就是为人民服务。从这件事情来讲,我觉得街道和社区方面应主动出面介入,建立一个实名制的业主群征求民意,创造一个公开、公平透明的环境。”
“老的业主委员会显然得不到部分业主的信任,街道居委会应该承担起这么一个牵头人的作用。”他说。
他认为,有了牵头人,按照相关的法规,通过微信、手机,多种投票等方式,广集民意,让业主把自己的不同观点亮出来,谋求一个最大的公约数。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
明确矛盾焦点,把事情摆到台面上来协商解决
对于此事,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首先必须明确业主和业委会的矛盾焦点,“部分业主和业委会发生矛盾,那先要确定矛盾点在什么地方,具体发生什么矛盾。”
他认为,54%业主的签名真实性确实需要进行核对,但是由谁进行核对,温州新实施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从中立角度出发,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核对比较妥当。
最后,他建议,如果业委会认为自身工作到位,就不要害怕召开业主会议,事情都可以摆到台面上来协商解决,“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应该加强双方的协商沟通工作,争取召开业主会议,解决部分业主提出的问题。”
对于同人花园何时将举行临时业主大会,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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