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作坊非法排放废水 涉案12人均被行政拘留6天
温州网讯 剿灭劣五类水行动在全市高压态势下持续发力。昨天,龙湾区环保局召开“铁拳”剿劣护水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5月17日,龙湾区环保局共查办涉水环境污染案件6起,其中涉刑案件3件,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龙湾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对海滨街道蓝田村温州市荣信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第八经营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在厂区露天加工,将金属化工桶裁剪、压块后的材料,堆放在未硬化和防渗的地面,导致危化物质漫流地面。执法人员介绍,该经营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些污染物通过土壤浅坑渗流地下,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日前,4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永中环保所联合派出所、区监测站对镇标路一家不锈钢封头清洗加工场实施突击检查,发现该单位无污染防治设施,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采样分析后,发现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准50倍、镍含量超标133倍。瑶溪环保所联合瑶溪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端掉了位于瑶溪街道南山村的一处毛细管厂。该厂生产车间地面无防腐防渗漏措施,废水直排,水样经监测显示,总铬浓度超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8名涉案人员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永兴环保所巡查发现,滨海河塘明珠路附近的两家废塑料作坊涉嫌非法排放废水。5月11日晚,该所联合区治安大队和当地派出所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两家企业均无防渗、防漏措施,废水流入渗坑和塘河,造成环境污染。公安部门对涉案12人作出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决定。据悉,该案例是龙湾区历年来涉案人员最多的涉水环境污染行政拘留案。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张琳 通讯员 周洛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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