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驾驶证一年卖了300多分 有人借回炉挣分卖钱
温州网讯 天天开车上路,交通违法对于某些人来说似乎难以避免,有时候,一年12分的驾驶证还不够扣,一些人因此盯上了驾驶证买分卖分这一“行当”。随着新交规的出台,再加上交警相继采取的各种交通严管措施,驾驶证分数越来越被视为“香饽饽”,非法买卖驾照分数的“黑市生意”也是日渐红火,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最高价1分甚至超过了200元。
虽然,我市交警部门对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并采取了一些列的防范措施,但是买分卖分的现象依然还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以此当作“职业”。
典型案例
一次卖12分一年处理300多分
借“回炉”赚钱的“卖分专业户”
近年来,交警部门相继破获了不少买分卖分的案件,一些“卖分专业户”与介绍买分卖分的“黄牛”被警方抓获。
去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系统流程倒查发现,个别驾驶员一年内处理驾驶证记分竟高达300多分,相当于平均每个月就被记了20多分,如此很不正常的现象引起警方的高速重视。
张某就是其中一个经常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大客户”。民警调查发现,去年1月,张某在永嘉县交警岩头中队一次性处理了12分的交通违法,然而违法车辆的车主本人却并非张某,由此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叫来这名车主,经过突击审讯,对方交代了以买分来处理交通违法的违法事实,张某也因此“浮”出了水面。很快,张某被警方抓获。
张某交代,2016年1月,他接到“黄牛”的电话,问他要不要卖分,12分5000元人民币,他见价格可以就答应了。后来对方把行驶证与车辆保险单快递过来,并嘱咐他到县里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事后,张某顺利卖了分。
据警方调查,张某于2013年开始“专业”卖分,驾驶证12分卖完后,就报名参加“科目一”学习并考试,重新取得驾驶证后,又有了一个周期的驾驶分,然后再卖。“科目一”考试对他来说并非一件难事,而且考多了,也是越来越“轻车熟路”。
后来,张某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黄牛”介绍买分卖分赚差价
与交警队门卫勾结捞“客源”
周某的“职业”也是从事买分卖分,但与张某不同的是,他只充当“中介”,寻找买分卖分的人,然后帮他们完成交易。
今年3月,我市交警部门查获了一起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门卫与“黄牛”串通介绍买分卖分的违法案件,周某在帮人完成交易之后被当场抓获。
据查,周某不仅长期从事买分卖分交易,而且还认识了交警三大队二中队一名卫门,该门卫介绍买分卖分的客源给他,从中向他收取每分5到10元的“介绍费”。
周某交代,作为买分卖分的“中介”,主要赚取买分与卖分之间的差价,一般每分20元左右。比如,卖分的每分卖了100元,转给买分的就是每分120元,他从中赚取20元差价。
周某说,他找到需要买分的车主,就先要他们加微信,然后让他们把行驶证拍照后发过来,查询后告诉他们需要扣多少分和多少钱,对方同意后,他再去找卖分的人,然后将买分的车主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带齐,与卖分的人一起,去交警队给买分的车主处理交通违法。
记者调查
交警队门口遇见“黄牛”
网上卖分更是随处可见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交警和温州高速交警的几个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在温州高速交警支队的门口,每天都有不少人前来处理交通违章,记者走过这里,就有人朝记者“暗示”:“是不是要处理违章,分数够不够。”
“一分多少钱?”记者问。
“你需要多少分,最低1分140元。”一名“黄牛”说。
“那卖分多少钱?”记者问
“八九十元吧!”她回答说。
“你赚了这么多?”记者说。
“我也要跟人家分的,赚不了这么多。”她提醒记者,要想买分,最好先查询一下交通违法被拍的情况,如果拍到人了,就没办法处理。过后,她催促记者赶紧到交警队查询违章。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几个交警中队的违法处理大厅,同样,前来处理违章的驾驶员很多,大厅门口也站了不少了。时不时也会遇到穿梭在人群当中的“黄牛”,询问要不要分数。
除了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附近,网络上卖分似乎更为“司空见惯”。记者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叫卖驾驶证分数与收购驾驶证分数的信息随处可见。价格有100多元一分,也有200多元一分。
买分卖分是治安违法行为
即“提供虚假证言”可拘留
据交警部门透露,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向来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去年至今,通过现场监管和事后倒查相结合等各种技术侦查手段,交警部门已查获10来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抓获不法分子20多人,其中刑拘3人,行政拘留20人。
虽然交警部门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现象,但是这一违法行为依然有所存在。为有效遏制代扣分行为,近年来,交警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如接受处理的驾驶人必须到现场处理、企业车辆处理必须出示工作证明,对接受处理人员进行驾驶证照和人像拍照留存、上班期间窗口工作人员手机上交等,在工作机制上堵塞漏洞,使买分卖分行为无机可乘。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部门采取的“倒查”手段,对查处买分卖分现象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交警部门一旦发现一些异常的交通处理情况时,比如交通违法处理比较多的驾驶证、“一证多车”处理现象等异常现象,交警部门都将一一进行筛查。
交警部门严正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即“提供虚假证言”。根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释义与实务》中解释,“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包括代他人受过,承认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为自己所为,顶替他人接受处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代替实际驾驶人记分处理的,就是提供虚假证言,处5日至10日拘留,200元至500元罚款。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骁文/摄通讯员王田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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