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Guideline
互联网群组方便了我们的工作生活,但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9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需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新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10月8日施行
你是群主吗?如果是的话千万要注意了。从今年10月8日起,你不仅需要平时没事发发红包,还要负起更大的责任!
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查看《规定》全文)
解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规定》中所要规范的互联网群组指的是什么?
答:《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问: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承担着对群组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对此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具体来说,平台方应落实的主体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二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三是对互联网群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四是对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及使用者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五是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问: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此次《规定》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就是对平台方面有何要求?
答:《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平台方掌握相应群组数据,实施精准动态管理。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已采取了这些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问: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群组传播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违法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中强调了哪些处置措施?
答:《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对于违法违规的平台方,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问:对社会一直关注的“群主”“群管理者”责任,《规定》有哪些要求?
答: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案例微信传播淫秽视频、微信群内辱骂交警均被查
来看看之前这些真实的教训。
案例一:微信微博百度贴吧被网信办立案调查
8月11日上午,据国家网信办官网消息,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因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被立案调查。
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3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
案例二: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
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三:微信群内辱骂交警被拘五日
据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阜阳界首公安在线通报:
2017年9月4日晚21时,界首市公安局交警五中联合代桥派出所冒雨开展酒驾专项治行动。由于天上一直下着小雨,民警们冒雨工作的态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不少网友在各自的群发布在代桥派出所门前有查酒驾的,提醒大家酒后不开车的信息,然而一位姓杨的男子在自己建的群内获悉查车信息后,不是去正面引导群内成员,而是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后经查实,这个群共有群成员240余人,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注意群主失职要担责 8种信息千万别乱发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群主要履行监管职责。
群主为何担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有核心区别。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群员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管理权力的拥有者,自然负有微信群的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或者直接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群主要承担哪些责任?
这个群组规定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之后,重点规范的是群组信息内容服务和群组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的是群组服务提供者和群主(建立者、管理者)的责任义务,对其处罚只能限于停止相关群组服务的程度。不可能像违反了法律,比如违反了刑法的群主适用剥夺人身自由或财产的处罚。以前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罚过的群主,多是与群主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比如群主本身传播有害信息,通过微信群开展违法行动等等。即便没有这一《规定》,上述相关行为也是违法的。
群主的责任主要是注意义务,即用群规或即时将乱发信息的成员踢出群聊,或发现有情况后及时向平台举报等都可免责。《规定》不会不区分群主是否尽到注意或举报义务,就让群主负责。说白了,群主作为群的管理员,应该维护好群里的秩序,不要让非法信息、违法行为群里泛滥,出现了问题要及时管理、报告。
所以请群里的伙伴们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以下禁忌事项要注意(供参考):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不明来源的所谓“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赌、毒”等不发
5.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传播
6.不要在群里公开诋毁、辱骂他人
7.涉及国家机密、军事资料不发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参考: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结语Epilogue
群组不是法外之地,不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尤其是那些当群主的,更要认识到群主虽然是有名无实的“领导”,但也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既然建了群,就要勤于管理和监督,不能给群员违法犯罪行为创造生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