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姚高员为温州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温州网2月12日讯(记者 潘涌燚)2月12日下午,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耕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姚高员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姚高员简历
姚高员,男,汉族,1968年8月生,浙江慈溪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6年9月,浙江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0年8月,平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991年8月,平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1997年6月,平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12月,平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8月,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干部;
1998年10月,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
1999年6月,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2000年11月,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2月,嘉善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2008年7月,嘉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常务);
2008年11月,嘉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11月,嘉善县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嘉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0年1月,嘉善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1月,嘉善县委书记;
2015年6月,温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7年3月,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2月,温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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