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三男子各花5.2万娶了“越南新娘” 数月后发现她们涉嫌重婚
温州网讯 与一名中国男子领了结婚证后,找借口逃回越南,几年后又通过介绍“嫁”给了另一名中国男子。
5月14日上午,涉嫌重婚的两名“越南新娘”站上苍南县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同堂受审的还有充当介绍人的另两名“越南新娘”。其中,年纪最小的22岁,最大的32岁。
三名苍南男子各花了5.2万“娶”了“越南新娘”
30多岁的苍南男子阿树(化名)和男子阿金(化名)都是单身,看到同村男子娶了“越南新娘”,听说可以花钱“买”,便也想“买”回家。去年3月初,经人介绍,两人来到了苍南县赤溪镇一名“越南新娘”阮某(身份待查)家里,与两名越南女子“相亲”。
阿树说,当天来了三个介绍人,除阮某外,还有越南女子陈某和“阿兰”。阮某给他们介绍了阮某娇(身份待查)和阮某涛,声称两人均未婚未育。看着合适,阿树和阿金各交了5.2万元“彩礼”,分别“娶”走了阮某娇和阮某涛。
同年5月,阿树向警方报案,称“越南新娘”阮某娇逃跑。阿树说,同居10天后,阮某娇声称在越南的母亲去世,急需回国,他同意她回家,结果她再也没有回来。
警方介入调查,怀疑这是一起跨国骗婚案,对介绍人阮某、陈某和“阿兰”进行了抓捕。此时,阮某已逃回越南。
据公诉机关指控,阿树和阿金交的“彩礼”,阮某涛和阮某娇各分得2万元,陈某分得2.4万元,“阿兰”分得3万元。陈某、“阿兰”告诉阮某娇等人,拿到“彩礼”后,如果待不住就可以借机离开。
介绍时骗称未婚未育 其实“新娘”已婚已育
未逃跑的新娘阮某涛是否也涉嫌骗婚呢?
5月14日,被告人席上的阮某涛小个子,穿着白色上衣和牛仔裤,25岁的她看着年纪很小。
据起诉书内容,2013年,阮某涛与福建男子阿护(化名)办理了结婚登记,而且育有一女。2015年农历正月,她提出其母亲生病,要回越南看望。阿护怕她一走了之,不肯同意。于是,阮某涛便多次以自杀相威胁,带着女儿回到了越南。
去年3月,阮某涛偷渡到广西,经介绍“嫁”给了苍南的阿金。同年4月初,她和阮某等人,把越南女子陈某月介绍“嫁”给苍南当地男子,获得5.2万元“彩礼”,她从中分到了2000元。
而阮某涛等人向该男子隐瞒了事实,其实陈某月在越南曾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一子,之后在2013年又与江西男子阿力(化名)结婚,并育有一女。
介绍人涉嫌诈骗和重婚 “新娘”涉嫌重婚
当天,受审的是陈某、“阿兰”、阮某涛和陈某月。
公诉人表示,陈某、“阿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办法,组织他人以“结婚”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又明知他人已结婚,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他人重婚,涉嫌诈骗罪、重婚罪。阮某涛有配偶而重婚,又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介绍其重婚,陈某月有配偶而重婚,均涉嫌重婚罪。
法庭上,陈某和“阿兰”表示介绍时并不知道阮某涛在中国已婚已育,而阮某涛却表示事前告知过两人。阮某涛说,“嫁”给阿金一个多月后,阿金看到她手机里有她和女儿的照片,发现了她其实已婚。
陈某月称,她嫁给阿力后,阿力有时会打她,所以她就逃回了越南,“我想找个对我好一点的人。”
旁听席上,陈某的丈夫说,陈某嫁过来4年多,去年生了小孩。他在温州市区打工,陈某在瑞安市给人做美甲。
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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