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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带新”买房奖励3万元,“澜悦府”为何迟迟不兑现?

温州网 2022-03-14 07:40:00

  温州网讯 “非常无助!之前说得好好的,介绍一个新客户在小区买房,就可以拿3万元左右的奖励。现在房子买了,任务也算完成了,却迟迟拿不到奖励。”日前,市民金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反映,此前,她在亲戚介绍下,购买了一处位于龙湾区蒲州街道澜悦府房产,根据该房开公司“老带新”购房活动,其亲戚本可以享受数万元的现金奖励,然而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兑现。“其实,现金奖励是影响我买房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倒好,房子买了,他们却耍起无赖,真叫人无语。”

  市民:姐姐推荐我买房,房开拒付“老带新”奖励

  金女士是鹿城区人,近年来一直有添置新房的计划。

  “从前年开始,我就有在关注市区新建的几个楼盘。考虑到工作地点等因素,其实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在鹿城买房。”金女士说,在她尚在犹豫时,她姐姐推荐可以看看吾悦广场附近的澜悦府,“因为她就买在那,所以叫我也去看看。另一个原因是,这里还有个‘老带新’现金奖励活动,金额还不小。”

  金女士表示,在其姐姐推荐前,她从未到过澜悦府销售展厅。此后,金女士来到澜悦府销售展厅,较为仔细地了解小区环境、房屋设计等方面信息。2020年12月11日,金女士支付了10万元诚意金,18日,又付了81万元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2021年2月1日,金女士支付了剩余的212万元购房款。

  其间,金女士还问展厅销售人员关于现金奖励的事项。她说,对方答复奖励按购房比例计算,扣除相关税费后约3万元,经总部审批之后,对应奖励将会自动转到她姐姐账户,不过时间可能要1年左右。“可以说,对方提及的现金奖励在我买房过程中,起着不小的推动作用,毕竟3万块也不是小数目。”

  事后,金女士等人来到销售展厅申领“老带新”现金奖励,却遭到拒绝。“按全款支付的时间,现在也应给我们了。他们拒绝的理由前后就很矛盾,一开始说我姐介绍的时间和我买房的时间不符合要求,这个理由被我反驳了。后来,他们又说我的信息此前就被他人录入了。”在金女士看来,对方就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奖励,毫无诚信可言。

  房开:不符合规定,具体原因需进一步确认

  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商品房)网显示,龙湾区蒲州街道澜悦府项目开发公司为温州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拨打该网站载明的售楼电话,未能取得联系。记者通过企查查APP上预留的联系方式,也未能取得联系。

  根据金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一位自称是温州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相关负责人仇先生,他说,未领取“老带新”奖励主要有两类情况,其一不符合认定标准,其二推荐成功但未及时支付佣金,至于具体是哪类情况还需进一步确认。如果涉及媒体采访,需要进行内部审批,后续将有专人负责对接。

  随后,记者就购房“老带新”奖励一事联系到与金女士有日常对接的业务人员张女士。张女士说,金女士不符合规定,且在近期交谈过程中,公司已经向其作出说明。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金女士不符合哪些条件时,张女士称无法答复。

  律师:相关优惠可要求写入协议,注意证据保留

  据了解,金女士已于日前向12345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回复件显示,经龙湾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纠纷属于双方民事行为,建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功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雷京卫律师说,“老带新”是房开公司一种比较常见的营销方式,老业主在介绍新购房者成功购房后拿到的奖励实质上属于佣金。针对以上购房者反映房开公司承诺“以老带新”给予的优惠或奖励不兑现的情况,购房者要收集对方承诺给予奖励或优惠及给予奖励需满足的条件、推荐新业主行为过程及结果等相关材料,材料齐全才有利于后续的索赔。

  同时,雷律师还建议,参与“老带新”活动的购房者,如果房开公司承诺给予奖励,应当要求房开公司对此出具书面凭证,具体内容包括奖励标准、奖励条件、奖励兑现时间和方式等,在推荐新购房者过程中,也应保存好房开工作人员、新购房者沟通的相关记录以及新购房者签约和付款相应凭证,只有这样,“老带新”奖励才能真正得到保证。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原标题:“老带新”买房奖励3万元,“澜悦府”为何迟迟不兑现?

   记者 陈恩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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