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哪些条件?请你提意见
温州网讯 近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温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共九章三十九条,第三章“配售对象和条件”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逐步扩大到其他有需求的工薪收入群体,且每个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应为本地户籍(经认定的人才不受户籍限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在申请地辖区内无住房(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洞头区视为同一辖区)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处置记录;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均未享受过本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房、购房补贴等购房类住房优惠政策。其他家庭成员如有上述情况,不得计入家庭人口。
第四章“配售价格和户型面积”则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按照不超过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核算,其中利润按上述成本不超过5%进行核定。
据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建设标准、配售对象、配售价格、回购方式等内容,实施封闭管理的政策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建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120平方米,以70平方米、90平方米套型为主。新建项目应按需求确定各套型比例。既有房源转化的,可结合房源情况,适当放宽面积限制。
市民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局。联系处室为:住房保障处;联系电话:0577-89987100;电子邮箱:523475621@qq.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61号911室。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哪些条件
市政府网站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你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蒋文泽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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