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你同行 护送2000尾鱼苗落户瓯江

孩子们将鱼苗送入瓯江。 图片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提供
温州网讯 6月6日下午,在第11个全国放鱼日来临之际,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举办了一场以“相约6·6,鱼你同行”为主题的瓯江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到市司法局、学生代表、市民代表、市民监督团代表、护渔志愿者代表、渔民代表等共计80余人参加。
在瓯江路渔政码头,孩子们在家长陪同下穿戴好救生衣、手提小桶,登上执法船艇甲板。“扑通、扑通……”2000尾鲜活的鱼苗在孩子们的小心护送下,划出优美的弧线,欢腾跃入瓯江。这些小鱼苗来自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经过精心的培育与挑选,保障每一条回归江河的鱼苗都强壮而健康。不久后,这些鱼苗将在瓯江落户安家,为改善水生生物种群结构,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瓯江里有哪些常见鱼类?我们今天要放流的又属于哪种鱼呢?”在“渔政公益小课堂”上,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执法队员通过生动的视频影像、实物展示、互动问答等环节,为孩子们带来一堂渔业资源保护“科普课”,结合孩子们的放流体验、送上海洋书籍、打卡签章,积极普及护渔知识,让生态文明的种子生根发芽。
近年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聚焦渔业资源管护,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全省率先推行“渔政+生态警务”联勤模式,对滨水区域重点监控、加强巡查,提醒市民不要随意丢弃、擅自放生。渔政执法机构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司法协作,形成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有效衔接。积极会同民宗、慈善机构绘制图谱,规范引导外来物种放生,共同营造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的浓厚氛围。
渔政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对已经饲养的外来水生物种,不允许随意在野外释放和丢弃,对发现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鱼”你同行 护送2000尾鱼苗落户瓯江
通讯员 何正一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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