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成商家营销武器 建议选择“货到付款”

2013年06月12日 08:45:57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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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一打开手机上的微信软件,你能看到里面有好友更新商品的照片,也能看到附近的人用微信发布的商品信息。如今,利用微信宣传商品的现象走热。

  叶先生在永嘉瓯北经营一家鞋店。“我最近发现,不少朋友利用手机微信卖东西,于是就将店里的鞋子拍照,传到微信相册里。”叶先生说,不少朋友和网友在微信看到他发的商品信息后都会咨询,因为他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一般都是买家问了店址后上门来买。

  叶先生说,他没有具体统计通过微信成交的生意数量,但在这一个多月里,他的鞋店生意相比以前是好了一些。

  6月5日下午,记者在人民路打开微信软件,附近的100名网友中,有6人用微信发布了商品信息。商品种类有鞋、化妆品、服装等。其中,一名为“高高”的女网友发布了一款衣服的10张照片以及文字说明。

  “高高”说,她在市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通过微信发布商品信息也是最近才开始的,目的是通过这个兼职赚点零花钱。

  她每天将商品照片发布到微信里,顾客要是感兴趣,她会送货上门,当面交易。平均一天能销售5件衣服,一件大约能赚20元。“通过微信卖衣服每天要花费我三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她说,白天上班,晚上她要去本地一家工厂拿货,发布商品照片、与客人交流、最后送货上门。

  “高高”说,在她的客人中,现实中的朋友占大多数。

  鹿城区消保委秘书长胡永乐说,目前他们并未接到相关投诉,尽管如此,还是要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胡永乐说,微信网店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相比淘宝等网购网站等传统网购方式,保障更低,风险更大,因淘宝等网购网站有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可以收到货,在确保商品无质量问题后,再将货款支付给商家。胡永乐说,微信网店现在大致可分两类:有实体店和无实体店,建议消费者在微信网店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实体店的商家,万一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胡永乐说,现在有不少欺诈网站采取的“经营方式”都是先付款后发货,屡有网友上当受骗。对于交易方式,他建议消费者应选用货到付款方式,等现场仔细查看商品,确保商品无质量问题后,再将货款支付给商家。

  见习记者 周贤

N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编辑: 郑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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