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地方立法权下放:能让温州发展更有希望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2014-08-28 07: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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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拟扩大至282个设区的市。这些设区的市可就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市社科联调研员洪振宁

  地方立法权下放能让温州发展更有希望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当年温州打算开展温瑞塘河治污工作,在治污前当然要立法。所以,当时市里提请省人大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多次派人来温调研,省、市两级人大共同起草条例,我也参与讨论,当时条例的初稿前后修改了六七遍。

  温州是有着超900万人口的城市,改革领域涉及众多,没有地方立法权,影响巨大。地方立法权下放后,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予以立法,既简化了立法程序,又能更有效地治理各个不同的地区。况且,温州人的自治精神特别强,此举也让城市发展更有希望。

  另外,我个人认为,地方立法权的下放,也是中央关于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好落实和体现之一,是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最重要的表现之一。

  市委党校教授朱康时

  温州拥有地方立法权必须提升立法质量

  有别于以判例法作为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渊源的大陆法系最大缺点就是滞后性。加上我国还存在部门立法现象,许多法律到了地方,往往水土不服。尤其像温州这样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立法的滞后更是严重制约了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影响了社会公平。

  由于过去我国只有成为较大的市才能拥有地方立法权,所以像三垟湿地保护、温瑞塘河治理、民间金融管理等,都需要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才能立法。立法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为争取成为较大的市,温州已经锲而不舍地坚持了整整27年。这次立法法的修改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地级市,这样不仅可以进一步体现中央和地方的分工需要,也为降低立法成本,加强地方治理,提高地方积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还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竞争,推进制度创新。拥有了地方立法权,温州必须根据立法权限,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在服从上位法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提升立法质量,防止法律冲突。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钭晓东

  立法法修订对温州而言至少有三层意义

  温州作为一个“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地区,其发展路径探索往往会突破原有规则桎梏,或触及原先未有涉及的新领域,从而形成新规则与新行动。这种探索也常因其创新带来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碰撞。所以如何对此定位定性是需要面对的问题。而这次立法法修订正好提供了问题的解决方案路径。

  此次立法法修订对温州而言,至少有三层意义:其一,给温州这一“尚处较大市门外”的城市以“地方立法权上直接发出声音机会”。其二,借地方立法权拓展给予温州的软性探索规则成为正式法律规则的机会。其三,借“立足于温州本土,归属于全国”的逻辑主线,让温州本土的规则探索在全国层面呈现示范意义,提供试错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这都是一笔财富。

  能否最终成为法律规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至少有了地方立法权的资格认定。这无疑也给温州一次提升发展机遇与契机。

  无地方立法权,任何先行先试的规则探索与试错,至多是无法律约束力的“软性指导意见”,无疑会限制其探索功能发挥。立法权下放使温州的先行探索成果,可以从原有的软性“指导性意见”转成刚性地方法规,从而借助“法律法规身份的转变”,让温州这一“规则试验田”充分产生价值。

  相对宁波等较大市,温州若不能进一步实现地方立法权突破,无疑会成温州始终难跻身一线城市的一大阻碍。无论是在城市发展格局与提升发展、人力资源储备及引进等方面,都会带来影响。温都记者朱斌整理

  温州5部

  地方性法规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

  《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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