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长答网友问:尚未接到撤市设区通知

来源:温州网作者: 2014-12-10 14:44:29
核心提示:直播结束后,栏目组将网友的后续问题汇总后交李市长。近日,网友的所有提问都得到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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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一起醉:李市长您好!瑞安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特别是万松东路、隆山东路、瑞光大道和滨江大道几条主干道向东延伸,可是这些道路城乡结合部市容市貌严重影响瑞安东大门城市形象,由于这些地段都属于旧村改造,主导权还在村里,但这些路两侧房子太破烂了。试问市府可否主动负起责任,对这些道路两旁旧村改造由原来村里主导改为由当地办事处主导,将改造任务化解给各个街道。另外从东山一直延绵到龙湾的大片旧村,市里是否有统一计划?现在还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很难看到效果,是否可以重点沿瑞安大道、东新路、汀田商业街这些主干道两侧旧村改造,来不断完善与之相交的道路网络。解决群众出行,缓解交通堵塞,改善居住条件是当前最大的民生!

  答复:谢谢这位网民的留言。你提的建议很好,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你所提的问题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旧村改造的主体问题;二是旧村改造的重点地段推进问题。首先,关于改造主体问题。瑞安旧村改造起步早,经过20年的不断摸索和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独具特色的城中村改造路子,形成了“政府主导、村级主体、规范运作、统筹推进”的改造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完成了牛伏岭、陈岙等一批示范项目。采取村为主体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旧村改造项目的土地是村集体的,建设资金主要靠村民自筹,安置房建成后分配给村民,因此以村为主体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村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村民的权益。二是以村为主体,由村级自行负责项目报批、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有利于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我市旧村改造项目量大面广,目前启动的项目多达77个,其中在建的有38个,这么多的项目都由政府为主体进行建设,不现实。其次,关于旧村改造重点地段推进问题。我市旧中村改造一直走在温州前列,但遍地开花、成片连线的并不多。今后在旧村改造方面将有两个思路:一是利用低效用地开发政策,开展连片改造,将低效违章用地(包括违建点)连片拆除与旧村改造紧密结合,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推进旧村连片拆改工作,近几年将开工几个大团块项目。二是旧村整治、完善配套。受制于资金、经济环境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近期对重点道路沿线的旧村实施大面积的拆改难度很大。因此,我们今后将因地制宜,对于暂时不实施“推倒重建”式的旧村,对房屋等建筑实施整治,并完善管线、道路、绿化等配套,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19.东海小渔村:现在很多发达县级都已建或在建超高层之类的地标性的建筑瑞安虽也有规划但不知道没有具体时间表,新天地现在还是开工不动工,有没有具体建设时间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建是否有回收重新出让呢?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瑞安新天地广场项目分A、B两地块,由瑞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竞得,目前A地块已经完成桩基施工,B地块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20.Ruguo:瑞安东部城镇的村民两兄弟长大了户口本都在一个户口本,两兄弟想分家分成2个户口本,但是派出所说必须有房产证才能分户.一个房子只能登记一个户口本.而本村的宅基地很久每批了据说瑞安15年不批宅基地了.开发商开发的房子很贵我们买不起而且是在另外的村了.请市长大人解决这个民生问题。只有一本户口本村里很多福利都只能按照一家来享受,村民不开心。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针对该网民所述情况,两兄弟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是符合规定的。如果两兄弟将该房产证进行分割后,也可办理分户。

  21.Wrsweiwei:李市长,您好。江南新区作为瑞安城市南扩的重要位置,交通便捷。当时近几年发张还是非常缓慢。土地出让的力度不大,建设时间都偏长。是否可以加大江南片的招商力度,加快江南新区的建设力度。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我们已成功引进五洲国际建材城、普洛斯物流园、瑞安鞋业国际商贸城、站前商业地块、上海蓝晴林等项目,其中五洲国际建材城、普洛斯物流园、瑞安鞋业国际商贸城已落地建设,浙南汽车城和医疗卫生用地等项目的招商项目正在洽谈中,十里河灯饰城项目已签订了意向投资协议。

  22.jy02858744:李市长您好滨海新区关于万松东路工程开工至今都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在没有手续的情况开工建设是合法吗?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原瑞安市万松东路延伸工程指挥部(2011年6月并入瑞安滨海新区)已于2010年就万松东路延伸工程用地与相关村签订了征地协议,相关土地已全部办理供地批文,并在开工前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全部审批手续。万松东路延伸工程道路工程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于2010年10月12日完成施工招投标,2010年10月22日办理施工许可证;第二标段于2013年12月27日完成施工招投标,2014年4月10日办理施工许可证;第三标段于2011年3月7日完成施工招投标,2011年6月7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这位网友所认为的“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与实际情况是不符的,也不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网友可进一步向国土、住建和市政部门咨询核实。

  23.常青藤:李市长你好:提两个问题.瑞安市安阳金融聚集区(安阳C地块)进展的如何,什么时候能够明确开工时间。落户筹备的瑞安滨海新区华侨大学项目最近没任何消息,是否取消了!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关于安阳C地块问题,目前企业“退二进三”前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区内拆迁面积已达90%,35家企业已拆在拆32家,43间住宅用房已拆除27间,该项目将在完成拆迁、土地收储、公开出让等工作后,预计2015年动工建设。关于华侨大学项目,目前处于前期设计阶段。

  24.youcan1987:请问李市长,环大罗山温瑞主中心的轨道交通市域铁路s2线,s3线何时开工?如何加快与s1线连成网,促进瑞安与温州市区的真正融合。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温州市轨道交通整体规划,S1、S2、S3线建成后将形成环大罗山温瑞主中心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据了解,目前S2线处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S3线处于预工可阶段。

  25.Zzg:瑞安人民医院每年花费好几百万为员工搞什么MBA培训,还跑去泰顺参加培训,这是不是违反了中央的八条规定呢?希望领导能过问下。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留言。据了解,瑞安市人民医院MBA课程内容包括医患沟通、医院质量管理、服务理念、中国传统文化的人生智慧等,研修班目的是让员工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文素养,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医院办班学习地点都在院内,主要的经费支出是聘请老师的课酬费,往年的MBA班结业典礼曾有在泰顺举行,而今年这期的结业典礼在院内举行。

  26.天黑:我是一名在工业区的企业家,企业被老人帮强制收取搬运费的现象非常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请问李市长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今年8月份以来,瑞安开展了打击整治涉霸黑恶势力专项行动,查处涉霸案件20起,打击处理96人。一是全面排摸,针对群众怕报复不敢举报的心理,我们组织精干警力深入排摸,收集了24条涉霸线索,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二是严厉打击,严格落实涉霸黑恶势力案件办理“六个一律”(重大案件一律挂牌督办、案件线索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涉案人员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破获案件一律公开曝光),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霸黑恶势力。三是跟踪服务,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和温商、瑞商回归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采取“一对一”方式,全程跟踪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下步,我们将研究制订搬运市场规范管理办法,对搬运市场的准入、搬运的价格等方面,作相应的统一和规范,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组织不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究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霸王搬运”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让“霸王搬运”成为过街老鼠,没有地方可以生存。

  27.小瑞:包括瑞安在内,温州很多企业因为用地困难而外迁,能请李市长谈谈瑞安企业用地难的现状与解决思路么?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瑞安这几年不断加大围垦造地和工业企业供地力度,只要企业符合供地条件和准入门槛,欢迎广大企业向市经信局申请供地。我们将着重抓好三方面:一是强化用地平台。在抓好围垦造地工作的同时,重点是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及“三改一拆”等载体,抓好一批小微园建设,明年将建成97万平方米,计划3年内建成23个小微园750万平方米,解决2000多家优质企业用地需求。二是推进集约用地。近期重点是根据上级要求,抓好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闲置低效土地的清理,同时更加注重精准供地、亩产优先,完善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用地综合评价机制,努力把有限的用地资源配置给优质企业。三是创新用地模式。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出租为主的企业用地模式,引导企业轻资产运作,像即将竣工的塘下北区汽车电子小微园等几个小微园可能就采取这种供地方式。

  28.可能不可以:李市长你好,原来我们要筹备一个商业会展,去年在体育中心有举办过,今年整治规范后也不能在那里举办了,希望李市长关心一下瑞安会展中心设施缺乏这个事情。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前几年,瑞安的展会需求还没有形成规模,对于一些零星的展会,我们都安排在市体育馆举办,不过本着还利于民的精神,今后体育馆不再兼营各种展会。随着瑞安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展产业的发展提出了迫切需求,我们采取两方面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近期,我们鼓励村集体利用村里的未利用地,供而未用地来举办展会,以满足近期一些展会的需求,同时也可以给村集体提供创收。二是远期,根据瑞安会展产业发展现状,瑞安组织了相关单位,对瑞安市会展中心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初步认为,瑞安急需一个规模适度的专业会展中心,我们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会展中心的建设。

  29.jy02858744:李市长,你好,提两个问题。

  第一,万松东路延伸工程于2010年开始协议拆迁,之后您调任为瑞安市市长,由于下面干部作风强硬,欺哄瞒骗把工程进度做到现阶段,您觉得怎么样,如今因为该工程您作为瑞安市市长成为被告,背了这个大大的黑锅,下面干部还说,现在行政诉讼被告人是李无文,跟他没关系了,法院判多少他就给多少,影响不到他,跟他也没关系,您有什么感想,真的他就没责任吗?第二万松东路延伸工程至今,未签协议拆迁的农民房屋断水断电。这个违法行为至今没人认领,您觉得这个需要追究责任吗?下面的干部需要重新学习法律,贯彻习老大的依法治国理念吗?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拒收相关的书面材料,李市长您觉得有需要让各部门进行开会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加强公务员和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和让他们认清他们的职责所在吗?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万松东路延伸工程是我市城市东扩的主干道,也是纳入温州治堵考核的城市道路,其建设对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万松东路延伸工程范围内共需拆迁房屋858户1494间,原万松东路延伸工程指挥部(2011年6月并入滨海新区)从2010年开始房屋拆迁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签订协议833户1466间,尚有25户28间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中万松东路道路红线内仅8户8间。上述25户28间房屋将按照瑞政告(2014)13号文件即《瑞安市万松东路延伸工程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由滨海新区进行征地房屋补偿相关事宜。

  我市滨海新区于2014年5月1日开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房屋评估机构选定、被征地房屋评估、评估复核、评估鉴定、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协议,截止2014年9月20日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协议结束。由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下步将由我市国土部门对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作出责令交地决定,目前已进入责令交地阶段。另外,有部分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对瑞安市政府发布的《瑞安市万松东路延伸工程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瑞政告〔2014〕13号)有异议,于2014年6月份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温州市人民政府维持上述方案。2014年10月份,该部分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诉讼对象为瑞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作为瑞安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作为该诉讼的应诉方负责人。

  关于未签协议民房水电问题。万松东路延伸工程范围内共需拆迁房屋858户1494间,截止到目前已签订协议833户1466间,尚有25户28间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均由瑞安滨海新区出具证明,拆迁户自行到供电局窗口、自来水公司办理电表、水表拆表手续。对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房屋不可能停水、停电。但由于拆迁范围内房屋建成年份久远,电线、水管老化严重,加上拆迁影响,可能出现故障。对于拆迁范围内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停水停电问题,瑞安滨海新区在接到投诉时,都会及时与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并要求尽快予以修复。

  关于国土局拒收相关材料问题。经了解,我市国土部门于2014年11月份,收到南垟村村民对万松东路延伸工程划拨用地批前公示有异议报告,由于村民对异议程序不了解导致误会,2014年11月21日该部门已按信访程序将该件转办业务科室办理,信访答复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送达。感谢网友对我市机关作风的监督,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全市各级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和执政水平。

  30.a285436574:李市长您好!我是瑞安市塘下镇上叶村的村民也是上叶安置房的拆迁户,我们的房子是于2004年因村里道路拓宽而拆迁,经省里批准获批10多亩安置地,但因种种原因。房子的建设总是停滞不前,加之村干部和镇里主管部门的不作为,一点小的问题就要耽误半年甚至一年的功夫,村里的干部甚至连村民安置地的大小和性质都随意界定,关系好的就多分一点地,导致村民怨声载道,而且还随意和镇里主管部门修改图纸,导致我们获批的10多亩地上还有10几间老房子未拆除,现在经过10年的努力,房子已基本结顶,但因施工方是以前的村干部私自找的,工程上面不是很规范,所以在2014年11月的房屋验收工作上不合格,大家盼了10年的房子还是住不进去。由于我们拆迁户不懂相关政策,10年来集体去场桥办事处、塘下镇人民政府不下几十次反映此事,结果都是不了了之,现在我们碰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由于旁边有十几间的老房子是在这个省里批来的10多亩规划地以内,导致消防通道不畅而验收不了,现恳请李市长能帮忙了解下,万分感激。等这个房子我们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真的是没办法了,由于村里比较复杂,希望可以直接联系村里的干部,急切盼望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答复:谢谢这位网民的留言。上叶村安置房属历史遗留问题。据了解,2003年该地段建设一座桥梁通向上灶村,根据规划需将镇环镇路道拓宽18米,牵涉拆迁46户,后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10.032亩土地作拆迁户安置,现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建成,为三幢7层商品房共54套和西首裙房,并作为拆迁指标已分配到户。但项目用地范围内(安置房东首)尚有有16间短间(其中有5间有产权证,有11间无产权证属于自然产权房屋)未拆除到位,导致现在安置房消防无法验收。针对该问题,塘下镇已制订了初步方案,还要作进一步协调。

  31.kxs088:李市长您好:瑞安旧村改造搞得如火如荼,市区周边的农村通过改造每户人家都分得好几套房子,基本上都奔小康了。而旧城改造这几年一直没有推进,一些房子由于十分陈旧,已经都成为危房了,在丰湖街以及与泥城路接壤处有好几幢房子经房管部门鉴定已经是危房了,在里面还住着人,政府只是在房子门口粘贴了“危房”的牌子。政府有没有考虑居民迫切改造的心声,是不是非要等危房塌了死人了才会引起重视,请问丰湖街何时才会改造?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该网友提到的丰湖街与泥城路接壤处共3幢房屋,总建筑面积2754平方米,于2006年9月19日经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市住建部门联合玉海街道办事处,于6月份已向各住户发放了停止使用通知书和停止租赁通知书,但至今仍有很多住户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搬离。据了解,部分住户产权面积非常小,有些只有十几平方米,因此住户不愿意原拆原建,要求小团块建设以增加安置面积。如业主同意原拆原建,可直接上报住建部门予以审批改造。如进行小团块改建,此项申请应由全体业主先向市旧城办提出,旧城办将根据相应政策进行改造。目前,我市相关部门与玉海街道正在积极引导做好改造方案,并正在征求住户意见,如住户同意确定改造方案后,按程序上报,我们将认真做好审批和服务工作。关于丰湖街何时改造问题,丰湖街作为我市四大历史保护街区之一,《瑞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明确将其列入保护对象,街区的整体改造要以恢复传统风貌,将改造与保护相结合,做到修旧如旧,改善配套设施和环境,使历史街区的居住条件得到提高。

  32.瑞安市民:李市长:一、《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已经实施11个月了,而这个地方性法规却在瑞安不能落地!曾经于您市府广场献血的时候,向您反应过,但至今杳无音信。该办法规定,献血达一定数量,就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而瑞安在这一问题上,相互踢皮球!各公交运营公司均不能有效地执行!1~16路是公交公司承运,他们要求获《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志愿者凭证书和身份证到公交公司花10元钱办一张公交卡,每半年充值600元。省内外地市的持证者,需要在当地献血办出具证明后,再回瑞安花10元我办公交卡,目的就是免2元的公交费,当时交通局邵局长坐阵瑞安电台阳光局长在线时投诉过,也承诺过,外地市的献血者只要凭荣誉证就可以免费坐车,时到今日,凭荣誉证免费坐公交仍无落实,公交公司尚未认可。另外,A2和A3是的公交车是瑞安最早落实该政策的,但他们公司只认荣誉证,不认公交公司的公交卡!而A1、A8和A9尚未执行免费乘坐的政策!二、2009年9月份时任瑞安市长陈建民接浙江电台的热线时,我就投诉过,东山街道上埠新村南至滨江大道,西到瑞祥大道,北至瑞光大道,东至拱瑞山路一带违章建严重,临路各商家和企业侵占人行道,至今仍未见动静,而且现在几乎所有的人行道都被侵占,今年还因人行道被侵占,一孩子在路边玩耍而被汽车压死的流血事件!以上两件,期待李市长关注,落实是不敢指望了,只要别跨省就行!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一是关于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免费乘坐公交车问题。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就该问题曾于6月25日、8月14日已先后召开两次协调会,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并已落实到各个运输单位。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对个别运输公司公交线路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督查,确保落到实处。另外,获奉献奖的献血者的公交卡是免费办理的,但为了保障乘客的权益,收取10元的保险费。二是有关上埠新村占道违章问题,该村属于“城中村”,区域道路设施不是很完善,网友反映的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并已有多年历史。针对网友提出商家及企业的占道行为,我市城建部门将加强管理,并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整治,尽可能确保道路畅通。另外,该团块已规划旧城改造,并已组建巾子山团块建设指挥部,目前正处于政策处理阶段。

  33、瑞安网友:您好,我是看到28号瑞安市长将做客温州网,我想提一个问题,希望得到回复和帮助。本人是绍兴越城区在编小学教师,妻子是瑞安在编教师,属于异地夫妻。本人对照瑞安教育局具体流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属夫妻分居的对象,一方户口在本市并有本市房产;妻子和我户籍在瑞安,并有拥有产权证的商品房。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教龄满5年的中小学教师。

  个人介绍:我叫王银富,男,1986年1月出生,2009年6月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于2009年顺利通过绍兴市属教师公开招考,进入绍兴市稽山小学担任体育教学工作,并担任过学校安管办主任兼任校长办公室干事一职。职称是小教一级,两次获得越城区年度优秀安管办主任,浙江省控烟积极分子,多篇论文获奖发表,是越城区教育局“本土教育家行动计划”学科新秀培养工程学员。

  请问李市长,我这样符合调动的要求吗?如不符合,还需在哪些方面的条件做努力,感谢在百忙中抽空回复,谢谢!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教师流动工作的意见》(温教政[2002]1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就外县市教师调入制定出以下条件:一是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具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二是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三是夫妻两地分居要求调入的,分居时间应在3年以上,且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单身在外父母需要照顾的,在外工作时间应在3年以上,原户籍在瑞安且父母户籍在瑞安。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地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功勋教师等可适当放宽条件。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职称上尚未达到中级以上,暂不符合调入条件,敬请谅解!

  34.jy02858744:李市长您什么时候能安排个时间跟万松东路延伸工程的未拆迁户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流,单方面只听滨海新区的报告,容易偏听则暗.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留言。万松东路延伸工程是我市城市东扩的主干道,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程建设,专题研究过许多次,对于拆迁户的诉求了解的也比较多,这也是我们科学决策的一个依据。现在我们有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加强沟通对话,随时欢迎各位表达合理诉求。

  35.正义之师1:李市长您好,既然本期的主题是践行群众路线,增进民生福祉。我就问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请问您是否知道瑞安哪个部门(包括街道、乡镇、各局、办、委,各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干部的作风最差?表现在哪些方面?将要怎么整改?

  答复: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我市一直在致力于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府,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总体来说,瑞安干部作风是务实的。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离群众的要求还是会存在距离。年底我们将要开展部门行风评议工作,对部门行风情况进行排名,欢迎网友进行监督。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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