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2万的风衣干洗“破相” 消费者告上法院遭驳回

温州网 2017-03-07 10:01:00
55岁的市民刘女士将一件近3万元的高档风衣送去干洗店清洗,衣服取回家后就放在了衣橱里,等到天气转凉拿出来一看,发现风衣褶皱“破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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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惊蛰过后,天气回暖,正是南方穿风衣的好时节。但是一说起风衣,55岁的市民刘女士就有点糟心。

  去年4月,她将一件近3万元的高档风衣送去干洗店清洗,衣服取回家后就放在了衣橱里,等到10月份天气转凉拿出来一看,发现风衣褶皱“破相”了。为此,她找到干洗店理论,双方还闹到了法院。

  消费投诉花21元干洗近3万元风衣

  半年后发现风衣全部褶皱

  2014年12月16日,刘女士在温州财富中心购买了一件杰尼亚风衣,价格为2.76万元。

  去年4月21日,她将风衣拿到龙湾区括苍西路的某洗衣店进行干洗,洗衣费用30元,店家收下风衣,出具一份洗衣凭证给刘女士,上面记载了当时衣服存在的油渍、磨损等瑕疵,还记载了如洗衣质量有问题,在取衣24小时内提出,刘女士签字确认。

  7天后,洗衣店通知刘女士将风衣取回,因为刘女士是该店的白金会员,可以打7折,于是她支付了21元的干洗费,取回风衣,并把洗衣凭证交还洗衣店。

  事隔六个月,10月末天气转冷,刘女士把风衣从衣袋里拿出来穿,发现衣服全部褶皱,已失去衣服原有的形状和样貌,无法正常穿。为此,她向店家反映情况,店家收下后表示会妥善处理,恢复正常。几天后刘女士得到店家的回复说,衣服依旧褶皱,已无法修复。

  这让刘女士无法接受,她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洗衣店负责人表示衣服已难以恢复原状。

  刘女士认为洗衣店提供的洗衣服务质量存在瑕疵,造成了衣服的损害,洗衣店已构成违约。2016年12月22日,刘女士将洗衣店起诉至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赔偿损失2.76万元。

  法院判决

  消费者负有及时检验义务

  半年后才提异议已超异议期

  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女士和洗衣店都找来了代理律师。

  法庭上,洗衣店辩称,刘女士将衣服送来清洗时就已经有磨损存在,而且当时已经签字确认,衣服的褶皱不是该店造成的,洗衣凭证已经载明了,洗涤后的衣服有质量问题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刘女士事隔半年后才提出,已经远远超出双方约定的质量异议期,衣服褶皱并非法定质量问题。

  法院认为,刘女士与洗衣店达成的《洗衣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由洗衣店出具经刘女士签字确认的洗衣凭证为凭,应确认为有效。

  涉案衣服从购买到洗涤时已过一年多时间,刘女士在向洗衣店交付衣服时已经确认衣服存在油渍、磨损等瑕疵。刘女士主张《洗衣服务合同》中约定的24小时的异议期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法院认为,上述条款系洗衣店单方制作的格式条款,洗衣店应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刘女士注意该条款的内容,洗衣店未履行上述提醒义务,反而将该条的字体缩小,故该条款在刘女士、洗衣店之间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刘女士在洗衣店交付洗好的衣服后负有及时检验的义务,其应在洗衣店交付衣服后的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刘女士在取衣的半年之后才提出异议,已超过合理的异议期,故应视为刘女士对洗衣质量无异议。

  综上,法院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关于异议期问题,法院建议洗衣店与相关部门协商,合理确定异议时间,并以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该内容,以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张银燕

  通讯员: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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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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