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创新推行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制度
温州网讯 “你村管党治党不严,建议从强化思想教育入手……”近日,瓯海区瞿溪街道3名村书记在向街道党工委汇报村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同时,还现场接受了由街道、“两代表一委员”、廉洁特派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团的点评。
“推行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为上级党组织发现和解决基层问题提供了‘窗口’,实现责任落实在区、镇街、村三级‘一竿子插到底’。”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以来,瓯海区打出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评议、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开展农村基层巡察等系列“组合拳”,助力该区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常规报告”不平常
责任“一竿子插到底”
创新推行村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是瓯海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的具体实践。
“村里工作很难、很烦、很杂,相信真正严起来、管起来、紧起来,农村党员队伍一定能带好。”河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小平第一个上台,亮成绩、晒不足。随后,评议团“火药味十足”的评议,着实让他红了脸、出了汗。
同台报告、公开质询、现场评议……看似一气呵成的背后,主动请缨试点新制度的瞿溪街道还是下了一番“苦功”。会前,他们围绕村级项目、低保核查、资产租赁等7个廉政风险易发点,引导各村梳理关键性、底线性的工作落实情况,以清单化、数据化的方式,横向对比各村全面从严治党履职质量。区纪委监委也分发了党风廉政指导清单,并组织评议团进行会前监督检查,精准掌握各村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评议意见直击问题症结。
据悉,村级党组织收到评议意见后,需在1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测评结果差、日常履责工作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报告内容不实、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将被追责。
“第一种形态”强运用
筑牢廉政“第一道防线”
“感谢纪委同志对我及时提醒教育,让我端正工作态度,没有酿成严重的工作失误……”日前,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村党支部书记马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
这是瓯海区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去年,该区出台《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有“温度”地善意提醒,筑牢第一道防线。
《办法》明确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干部监督的有效机制,通过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等措施开展教育提醒。该区还配套建立分类处置、建档备查、责任追究3项保障机制,并将“第一种形态”运用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挂钩,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的问题。自《办法》实施以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已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农村党员干部420人次。
“巡察利剑”再出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瓯海区潘桥街道泉塘村党支部书记伍某,接受某工程项目负责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费用8230元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发现这一问题线索后,瓯海区委巡察组马上将其移交至瓯海区纪委。最终,经审查核实,伍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该区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村级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同时,该区还探索建立集体约谈制度,实施镇街党(工)委书记集体约谈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压紧压实村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目前,该区已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函询、督办、抄告、联审、反馈、约谈等六大机制,全面压实村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去年共巡察村居156个,发现问题503个,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督促建立健全制度27项,前三轮村级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9.2%。
下步,该区将全面构建区、镇街、村社三级履责体系,推进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来源:温州日报
通讯员 黄冰娥 记者 缪眎眎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