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岗员工路费补贴何时兑现?各地规定不同,这些事项需注意
温州网讯 “返岗员工的路费补贴什么时候会有?”“领路费补贴必须要交社保吗?”近日,新闻热线陆续接到企业员工的咨询,了解自行返温员工路费补贴的申报问题。
截至目前,温州各地路费补贴申报进展如何?申报条件有什么区别?昨天,记者向温州多个地方的人力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今年2月,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简称“温32条”)《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温28条”)。2月底,我市又出台“温32条”“温28条”系列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当中对于市外自行返温人员路费补贴作了规定。
各地对申报对象的范围、要求有区别
近段时间,我市各地人力社保部门的咨询电话成了“热线”,这其中咨询路费补贴申报的电话占了不少。为了方便企业和员工,瓯海、乐清、永嘉、浙南产业集聚区等地都出了相关的申报指南。
从各地来看,对于路费补贴的申报对象还是有所区别。比如,有地方所有非公企业都可以申报,有的地方限制了范围,要求必须是制造业企业。
昨天起,永嘉县正式启动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返岗复工交通费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规定,可以享受这一补贴的对象是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23日~3月15日),全县所有接返员工复工复产的非公企业或以乘坐交通工具、自驾等方式自行返永复工的非公企业员工个人。
永嘉县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报的主体是企业,为了尽可能吸引更多员工返回永嘉上班,他们在申报条件当中并没有对员工缴纳社保有明确要求。不过,他们会让企业签一个诚信承诺书,保证申报的是其企业员工。
乐清市的路费补助适用对象是从乐清市域外返岗的制造业企业员工。同时要求,该员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的路费补助适用对象是除“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以外的规上企业员工。老员工要求至少有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中的一项。
瓯海区的路费补助使用对象是瓯海区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包括“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2020年新上规企业除外>以及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情传播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纳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同时要求2020年2月底前在瓯海已参加工伤保险。
申报请留意“过时不候”,补贴标准各地有区别
从申报流程来看,记者采访的几个地方,都是要求由企业来申报,而且政策申报有时间限制,这需要企业和员工注意。另外,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员工需要准备好车票等相关凭证。
根据此前公布的《市外自行返温人员路费补贴实施细则》,乘坐二等座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等方式返温的,按票价的50%予以补贴。自驾返温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予以补助(如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申报对象为自2020年2月23日~3月15日通过乘坐铁路列车、客运汽车、自驾等方式返温返岗就业的市外人员(2020年2月底前在温州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申报需要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尚未开始路费补贴的申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回复是还要等待申报系统上线。
瓯海区已经公布了申报细则,根据该细则:对企业市外员工,2月29日前通过乘坐二等座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瓯的,车票费用全额补贴;3月1日至3月15日来瓯的,减半补贴(2020年2月底前在瓯海已参加工伤保险)。要求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
永嘉县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址为各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企业员工自行坐飞机、动车、高铁返岗的,按不高于二等座铁路列车票价的50%予以补贴。企业员工自行坐普通火车返岗的,按火车票价的50%予以补贴。企业员工自行坐客运汽车返岗的,按汽车票价的50%予以补贴。
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规上企业自行返岗员工补贴的受理时间是2020年4月30日前。自行返岗员工(含自驾)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返岗凭票按出发地至温州,按动车二等座以下或参照客运汽车标准全额补助,每辆自驾车补助1人次,仅补助驾车人员。3月15日之后返岗不予以补助。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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