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有了全国第一个有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
核心提示:现在,在南塘五组团小区,业主大会就不会有这种尴尬了——他们终于在当地民政局注册成功,拿到了社团法人资格。
温州网讯 03月10日讯南塘五组团,是温州鹿城区一个小区的名字。这个小区前天上午拿下了一个“全国第一”——小区“业主大会”代表金巧娒,接过了温州鹿城区民政局颁发的“南塘五组团小区业主大会”的牌匾,成为一个注册社团。
这意味着,这个小区业主大会,成为全国第一个取得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业主大会。
这也意味着,这个具备了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遇到纠纷时,可以独立起诉;可以把小区公共车库、电梯、会所等公用设施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不再是只能挂在物业公司下面“代管”;可以真正自主决定小区内公共收益的处置分配……
“业主大会”没有法人资格,有多尴尬?有业主大会起诉物业公司,被法院驳回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这些名词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吧。
只要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基本上都会召开业主大会,然后选出一个业主委员会。
其实,这种业主大会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登记”。
在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大会是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这种会议形式的执行机构,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并不具备组织的特征。
所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都没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在与其他主体出现纠纷时,他们不能作为民事主体进行起诉。
在温州就有个典型案例,2004年,温州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起诉开发商,双方之间的争议,在于小区里建的一个酒店到底是不是配套。业主大会认为是,开发商却认为没关系。
这个案件的诉讼标的价值5000多万元,又是我省第一起类似案件,当时引起各方关注。
不过,最后法院认定,业主委员会在本案中作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代表业主进行维权。
“业主大会”有了法人资格,有多便利?官司可以打,账户可以开,设施可以登记
现在,在南塘五组团小区,业主大会就不会有这种尴尬了——他们终于在当地民政局注册成功,拿到了社团法人资格。
这个法人资格有哪些好处呢?
温州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黄坚靖告诉记者,第一个好处,自然是维权更方便:业主大会以前没有法人资格,如果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想要起诉物业公司,只能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再委托业主代表进行起诉,过程冗长、繁杂。现在,业主大会可以直接起诉。
第二个好处,是业主大会可以开设银行账户。比如小区的配套用房出租,原来只能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资金只能进入对方的账号,容易出现问题。而现在,业主大会可以自己开设账户,可以自己管钱。
第三个好处,有了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可以把车库、电梯、会所等公用设施都登记在其名下,以避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把业主共有财产据为己有,侵占业主的利益,进一步实现“自己的小区自己管”。
为什么这个“全国第一”花落温州?温州是全国试点,年底或在该市推广
据记者了解,在去年的10月,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等曾联合到温州考察,主题就是小区业主大会目前所遇到的尴尬现状。当时就提出来,温州能否尝试探索对业主大会进行创新管理。
经过几个月的调研,鹿城区民政局决定“吃螃蟹”,对符合成立社团登记条件的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社团登记。
黄坚靖说,业主大会要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符合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条例的相关内容,比如需要有注册资金等;第二、更为严格的是,想注册登记的业主大会还需要有个监事会,这个监事会相当于纪委,主要监督业主大会的财务等。
最终经过反复筛选,条件最成熟的南塘五组团小区成为第一个。
这种做法会在全温州,乃至全省推开吗?
温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如果南塘五组团的摸索成功,那么业主大会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工作,今年年底将在全温州推广。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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