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形势:老标准落伍 12年来首次大调整
我市1989年首次颁布《温州市噪声功能区划分》,随后分别于1997年和2001年进行过调整,并于2001年编制《温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12年来,城市版图改头换面,城市声音类型和分布都有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近年,老标准难以适应新形势,我市新建项目审批、已建项目环境噪声纠纷处理等均遭遇尴尬。因此,经过长期研究,我市作出了“声版图”史上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变更。
据悉,“声版图”范围从原来的205.8平方公里扩展到1187平方公里,覆盖整个市区行政区域全境,辐射城乡接合处和部分乡村;部分区域的噪声标准适用类别也相应进行调整;四类声环境区的确定方式相应更改;另外,各类区域的划分边界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共有4大类,记者注意到,对“安静”要求最高的1类区域占比最大。
“明年元旦开始遵循新的噪声限值,声环境管理控制将更严格。”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区域的管理标准有所提升,新建项目的“声门槛”也随之提高,已有项目可能要按新标准进行整改,如控制规模、加强隔音等;同时,对机动车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个人装修噪声等实行综合管理,尤其要在居住区营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02调查:看看你家周围的噪声标准是多少
据了解,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五个类别。调整后的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由原先仅覆盖市区建成区,扩大为覆盖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市辖区行政区域范围。其中,1类区由原先的3个增加为14个区域,调整幅度较大。原划分方案中,市区黄龙、南浦住宅区及江心屿为1类区。调整后的划分方案,将市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或封闭的居住区基本划为1类区管理。此外,新增的1类区域还包括山区、风景区、以纯居住为主的乡村、学校较集中区域及三垟湿地等。(详细见市环保局网站)
“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划主要为执法提供标准与依据。”市环保局规财处郑枕戈说,比如酒吧或KTV,在不同功能区内开,就要遵从不同区域的环境噪声限值。在1类居民区内开,夜间就不得超出45分贝,在铁路边开的话不得超出70分贝。
市环保局提醒,由于此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幅度较大,许多区域的管理标准趋严,为实现管理的顺利过渡,《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规定现有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受本次区划调整影响加严的,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可按原区划对应的限值执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本区划对应的限值执行。
>>>相关链接:五类声环境功能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03详解:新标将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城市“声版图”为什么要调整?将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有关部门,一一进行详解。
为何调整?
旧区划“听”不出新声音
众所周知,噪声也是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说,声环境区划5年左右就要调整。进入新世纪,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尤其是市区建成区面积大幅增加,城市道路网覆盖范围大幅扩大,原有区划已不能满足新的环境噪声管理的需要。2008年,我国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明确交通干线定义并对交通干线两侧噪声限值做出调整。
人口高密度聚集是环境噪声产生的主要根源,我市建成区部分人口密度约1万人/平方公里,部分人口集中区域可达5万人/平方公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人口密集区域分区不明,居民区里各种家庭小厂、作坊和商店混杂,加重了城市噪声管理的难度。此外,机动车数量猛涨带来的交通噪声污染,也构成新的噪声管理难题。
这些变化,都迫切要求“声版图”作出相应的调整。
如何划分?
1类区增加,管理趋严
此次调整中,将1类区由3个增加为14个,原先市区范围内仅有黄龙、南浦两块住宅区域为1类区,如今则将有一定规模或封闭的居住区基本都划为1类区管理,此外还新增了山区、风景区、以纯居住为主的乡村、学校较集中区域等,对城市宁静环境的要求更高了。
同样是城市公园,但根据特点不同,区划分类也不同,管理更加人性化。较大型的景山公园、大罗山、三垟湿地划为1类区;中小型公园,如杨府山公园、白鹿洲公园、马鞍池公园,因市民锻炼活动较多,划定为2类区。江心屿原先的疗养功能目前基本被旅游、娱乐、休闲功能取代,因此也由1类区调整为2类区。
原来的工业区改变功能后,声环境要求也相应提高。工业企业已搬迁或用地类型改变的地块,从工业区中划出,不再作为3类区管理。比如,原高翔工业区区域,划出了含瓯海中心区等地块;原吴桥工业区区域,划出锦绣路以南地块、葡萄棚、划龙桥西路一带地块,仅保留现存的工业区;原涂田工业区区域,划出七都大桥延伸段北面区域,仅保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用地部分;原区划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为开发区西片、蒲州状元,根据现状划出住宅地块;原永强高新区区域,划出龙湾中学和朱垟村一带区域。
新“声版图”里,沿着城市的交通主次干线在三类不同功能区里划出了一条条深色线条,这些就是城市里相对最“吵”的4类区域。4类区与其他类别的区域重叠部分,执行4类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白天噪声等效声级限级或达70分贝。
怎样管理?
多部门齐管各类噪声
调整后的《方案》将为行政审批和噪声管理提供新依据,在项目审批、噪声纠纷处理、噪声污染项目限期治理、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等方面将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
据了解,根据新《方案》现有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受本次区划调整影响而加严的,2013年12月31日前可按原区划对应的限值执行,从明年1月1日起按新区划对应的限值执行。“比如南塘风景区属于2类混杂区,如果一些商业项目在夜间噪声超过50分贝,就属于违法。”市环保局负责人举例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噪声的管理职责分为三个部分:
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归环保部门管理;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归文化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管理;
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家庭室内娱乐活动,进行室内装修等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由公安部门管理。
据悉,城管与执法部门负责行使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我市各部门协同管理、各司其职、多管齐下,减少、减轻噪声源。
04提醒:不同噪声要去不同部门投诉
■噪音分贝参考值
用分贝来表示噪声等级,很多市民可能觉得不够直观。为此,小编特地找了一些资料,让大家心里有个数。
20分贝以下:一般说来,这种环境可以认为是安静的。例如,家里灯泡嗡嗡的声响,大约是13分贝。
20~40分贝:与情侣在耳边喃喃细语的声音大小差不多。
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
如果工作环境的声音长期超过85分贝就会对听力有损害。
■噪声投诉指南
今后,如果你发现周边噪音超过了该区域的标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工业噪声(含居民住宅区内加工户噪声)→环保局→12369
建筑工地噪声→行政执法局→96310
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辆)→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社会生活噪声→家庭娱乐、装修噪声,商店、广场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行政执法局→96310
结语Epilogue
“人人都说城市好,唯有噪音治不了。”享受安静生活,是市民最基本的权利。但是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至深。
正因为它难管、难治,老百姓就更应该跟它较较真儿:该举报、投诉的,就不忍气吞声;能搜集证据的,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搜集证据。须知,人人不退让、人人敢维权,才能给我们的城市营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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