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停发醉驾局长工资待遇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08月13日 07:25:01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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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瓯海区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剖析当前个别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研究部署开展一次全区范围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吸取区水利局周某某醉驾教训,切实加强党性意识、法纪意识、服务意识。

  瓯海区水利局周某醉驾一事发生后,瓯海区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责成纪委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处理,并认真贯彻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该区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全区各单位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餐;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对涉嫌酒驾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审查,并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要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相关纪律,凡发现公车私用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全区党员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参加带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全区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一律不准在娱乐场所接受陪侍服务,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党纪政纪予以处分。全区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温州市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一律不准借机敛财。

  据悉,目前瓯海区已决定停发周某工资待遇,并将根据司法处理结果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该区纪委将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等行为的,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N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通讯员 欧森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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