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冤案受害人被关押八个月 出狱后无人道歉
核心提示:苍南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举报信,称有人故意伪造“耳膜穿孔”,导致黄某被诬告陷害入狱
温州网8月13日讯(记者 温婉)2012年10月31日,对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的黄贤泮来说,是一个终生难以忘却的日子。他说,从那天开始,经历了人生中最冤屈、最可怕的八个月零四天,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出狱后,他尝试了跳楼、割腕等自杀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根据苍南官方8月13日下午公布的消息显示,去年10月,因一场债务纠纷,黄某在与黄甲争执推扯中,致其“耳膜穿孔”,遂因故意伤害罪入狱。而就在近期,苍南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举报信,称有人故意伪造“耳膜穿孔”,导致黄某被诬告陷害入狱。(查看详细报道)
冤假错案 被害人无故被关押八个月
2012年10月3日,黄贤泮到苍南县钱库镇永新南路58号黄小青经营的皮鞋店,向黄小青讨要债款。期间两人起了争执,有人报警,钱库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理。后双方均到位于钱库镇的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两人没有受伤。
但事情过去5天后的10月8日,黄小青又到钱库派出所控告黄贤泮殴打伤人,并出具了位于龙港镇的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这份检查报告显示黄小青”左耳穿孔“,后法医鉴定为轻伤。第二天,黄小青带来了包括自己店里两名营业员在内的4人作为目击证人,到钱库派出所指证黄贤泮。
同年10月31日,钱库派出所以黄贤泮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11月15日,黄贤泮被逮捕。
2013年3月26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黄贤泮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6月7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黄贤泮有期徒刑11个月,并要求其赔偿黄小青7169.61元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然而在被连续关押了8个月之后,2013年6月30日,黄贤泮因黄小青、李来鑫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获得取保候审,结束了八个月零四天的含冤关押。
关押期间患丙型肝炎 精神恍惚尝试自杀
从始至终,黄贤泮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殴打黄小青。“我没有打他,我们隔了一张桌子”,8月13日,黄贤泮在接受温州网记者采访时说。
黄贤泮告诉记者,在关押的8个时间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殴打过黄小青,“打就是打了,没打就是没打”。但也因为这样的坚持在关押期间吃尽苦头。
6月30日出狱后,黄贤泮体检发现患有丙型肝炎,并且由于受冤八个月的打击,使他的精神状态非常不稳定。
黄贤泮的哥哥黄贤湘告诉记者,弟弟曾经是个军人,为人耿直。这次被人冤枉受的刺激非常大,回来之后经常会情绪失控,因此家人将其带到温州市鹿城区的康宁医院(主治精神疾病)治疗。
2013年8月3日,黄贤泮从康宁医院出逃来到龙港镇校前路33号五楼顶割脉,并企图跳楼自杀,所幸被家属救下(新浪微博曾有网友发出信息)。
“冤假错案已经十分明显,但是弟弟出狱一个多月了,有关部门都没有来道歉,也没有一个部门过来看望安慰过弟弟”,黄贤湘言语中充满了愤恨。
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案情才得以还原
正当黄贤泮的家人因为无处为其伸冤而感到绝望时,一位尚存有良知的涉案人员给了他们一丝希望。
2013年5月21日,一位曾参与伪造证据、证词的涉案人员良心发现,将整个伪造证据,陷害黄贤泮的过程,通过短信告诉了黄贤泮的哥哥黄贤湘。
原来,黄小青的丈夫李来鑫得知妻子被人“欺负”后,与陈、郑两人商议,由郑动手,故意击打黄小青左耳数下,造成其外伤性鼓膜穿孔。之后,又教唆黄小青店内营业员做假证,指证黄贤泮。这个过程中,涉嫌伪造证据、做假证的总共六人。
最终在黄贤泮家人的哀求下,爆料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这才使得黄贤泮得以洗冤。
2013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黄小青主动向公安局投案,亦供认了其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
8月2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黄、陈、郑(在逃)等人批准逮捕。目前,涉嫌伪造证据的其中三人已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人取保候审,一人在逃。
如今卧病在床的黄贤泮对记者说,现在最想“害我的人,要去坐牢。”
判决书存在明显偏颇 冤案中“公”、“检”、“法”无一叫停
记者从《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温苍刑初字第367号)》上看到,法院判定黄贤泮存在犯罪事实的依据中,黄小青第二次的医疗检查结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什么舍弃第一次而轻信第二次医疗检查结果?
另外,几位证人的口供也存在高度一致的特点。几位“证人”都提到了殴打中“右手打左耳”的桥段。试想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几个人都能很清楚地记得“右手打左耳”这样的细节吗?
除此之外,证人的证词中还存在许多诸如“路过店门口看到二楼有人在看监控录像”这样明显不合乎逻辑的证词。
为什么整个案件从派出所到公安局,再到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直至最后的法院判决都没有人发现这些问题?以至于造成一位普通群众含冤被关押8个月之久?《温网追踪》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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