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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公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温州网 2014-03-12 12:43:09

  案例十、杜某生产、销售掺有罂粟碱的水煮鱼案

  【案情概要】

  2013年4月,被告人杜某在泰顺县罗阳镇经营“川香馆”,为招揽生意,从四川老家购买罂粟壳,并加入到其制作的水煮鱼底料中。同年5月1日被查获。经检验,水煮鱼底料中含有罂粟碱等有毒有害物质。

  【裁判结果】

  泰顺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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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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