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四关红绿灯背后的无知与无助
核心提示:当良善受辱、邪恶猖狂,违法行为必然有恃无恐。相反,如果社会各界都能够勇于发声,并督促政府部门保护公民安全,让丑恶行为暴露在社会的“聚光灯”下,那么类似本案中那位无良司机式的人就会有所收敛。
4个多月前,市区南浦路和划龙桥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总是鬼使神差般的自动“罢工”,令交通堵成一锅粥。后经查实,红绿灯之所以不继续“工作”,是有人悄悄关闭了交通信号灯的电源,而这个人,就是在该路段做了两年多环卫工作的安徽人陈某。9月16日,陈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押上了鹿城法院的被告人席(9月17日《温州晚报》)。
说起来,陈某这样干的目的实在有些可笑。按照其自述,今年4月19日,他在清洁路面的时候,发现在路旁吃早餐的一出租车司机乱丢垃圾,便上前劝说。谁知,司机非但不听劝,打了陈某后,离开时还用出租车撞了他的垃圾车。平心而论,这样的事情谁遇上谁都会气愤不已,但绝少有人会像陈某这样,“他打我,我就去破坏红绿灯,让他(指出租车司机)撞车。”如果不是陈妻在一旁解释,“丈夫从小得过脑炎,脑子有点不好使”,正常人估计很难转过这个弯来理解陈某的“复仇逻辑”。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陈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特别是在此期间还造成了多起交通事故,所以理当接受法律的制裁。至于其“在案发时仅具有限定责任能力”的精神鉴定,究竟能否为他脱罪,又或者能够减轻多少刑罚,尚有待法院的公正裁决,作为公众及媒体不宜“未审先断”。
事实上,相比陈某行为的司法后果,更加引起我关注和思考的,是那个打他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恶果和社会影响。很显然,若不是出租车司机乱扔垃圾并且还打人在先,陈某就算脑子再有问题,也断不会干出关闭红绿灯这样的蠢事。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此人同样是这起事件的祸首。当然,陈某的遭遇只是环卫工这个群体现实生存处境的一个缩影。这些年,各种打骂环卫工人的事情一再见诸报端,有些人甚至拿环卫工当成出气筒,动辄不是打就是骂,甚至还让环卫工给狗下跪。这一方面凸显出某些人公德品行之卑劣,另一方面,也让我们看到了时下治安管理、环卫工人权利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直以来,环卫工被誉为“城市的美容师”,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是标标准准的城市弱势群体。特别是随着这些年环卫体制的变更,城市保洁工作被政府外包给环卫公司,环卫工也由过去的政府雇员变为企业职工,从而导致其无论是在社会地位还是一些必要的安全保障、权利维护方面,都进一步弱势化。以至于有环卫工人吐槽:自己就像个没娘的孩子,马路上一站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辱骂。
可以说,不改变这种情况,类似“报复事件”就难以彻底避免。毕竟,当良善受辱、邪恶猖狂,违法行为必然有恃无恐。相反,如果社会各界都能够勇于发声,并督促政府部门保护公民安全,让丑恶行为暴露在社会的“聚光灯”下,那么类似本案中那位无良司机式的人就会有所收敛。而这不仅是在帮环卫工主持正义,同时也是在捍卫我们自身的公共安全,可谓“一举两得”。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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